不公不義,天天上映!(上)
楊惠中
(NOWnews/東森新聞)
近日,一位談話性節目主持人極力推薦我看一部日本電影:「I Just Didn't Do It(嫌豬手事件簿),並建議我應該將看完後的心得寫成一篇社會評論。影劇評論並不是我擅長的部分;但,如同本版所說:「只要不泛政治,臺灣哪件事不能評?」
趁著放假,我順服推薦並看完這部電影,確實讓我有許多感觸。難得一部電影會讓我在散場後哽咽說不出話;也突然加重我對於這個社會的無力感……。
電影敘述一名剛離開學校的青年,帶著面試的緊張心情,正準備前往應徵的公司。因忘記攜帶履歷表的焦躁,加上在擁擠的電車上,西裝外套意外被車門夾住,拉扯外套之間,一名女高中生以性騷擾的指控,就這樣開始了長達數年且無奈的司法程序……。(詳請親至電影院觀賞)
我終於明白!為何該主持人極力推薦我看這一部電影!日本的司法體制與臺灣非常相似,劇中的情形並不只會在日本或劇本中發生;現實中的臺灣,這樣的事亦汗顏不勝枚舉!
當我們談到「犯罪」事件,難免牽扯到制度的「問題」。因為,法庭/偵察庭/警察局本身並不是一個真正還原事實的所在;而僅是蒐集事實的地方。
然而,搜證的過程就是最容易發生弊端!逼迫認罪、鼓勵罰款了事、筆錄斷章取義,還有司法人員對於法律的認知與見解是否適當(還不一定是正確),皆將影響到一個人的未來、心情、人際關係與聲譽。
「無罪推定原則」及「不自證己罪原則」,這正是在刑事訴訟的養成中,非常重要且基本的法律原則。但,社會制度運作的潛規則,已經讓一些法律的基本原則徹底被背叛!社會中對於被告的刻板印象、司法人員辦案勤/惰、原告基於被害者的「立場」、證人供詞的常態回憶偏差等。司法過程的一舉一動,皆牽動著一個人(尤其是被告)的喜怒哀樂;甚至不知不覺中,捏碎了一個人對於這個的國家的信任與未來!
制度的不公平,本來可以透過人的努力,或制度本身的矯正機制。但現實社會中,警察,乃至於電車站的工作人員,實質上有很多機會驗證嫌疑犯是否確實為非禮者,可以化解雙方的誤會,並詢問在場見證人。礙於便宜行政,加上習慣對於嫌疑犯的「認識」,直接將嫌疑犯移送檢察單位是再正當不過的事。只是,如同前述我們對於被告/嫌疑犯的刻板印象,將一個連犯罪都扯不上邊的人送入司法偵察;縱使最後還予清白,這樣的「清白」仍是不明不白。因為過程中多少次已被視同「定罪」!「無罪推定原則」及「不自證己罪原則」並不僅是在偵查/審判結果的重要原則,事件當中的每一階段、每一個人(包括事不關己的我們),都應該謹守如此法治素養。然而,有多少可以做得到不預先「定罪」被告/嫌疑犯?有多少人在事件澄清(還予被告/嫌疑犯清白)之後,會對先前的不友善指控感到抱歉?有多少人能夠體會當事人在這段時間的無奈與百口莫辯?
楊惠中(2010),「不公不義,天天上映!(上)」,NOWnews/東森新聞,6月24日,社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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