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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的界線─

談愛滋病患將自付部分負擔

(全文刊載於民生報,A7版,2005/07/25)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法務部主任/楊惠中

 

貴報日前報導「愛滋病患就醫,將自付部分負擔」一文,有關「愛滋檢驗與治療費用回歸公務預算」與「愛滋病排除在健保重大傷病範圍」,引發各界不少的疑慮與反彈,在此盼能夠藉此說明、澄清,也感謝社會大眾對於「濟弱扶傾」這樣的情緒能夠一再提醒……。

 

首先,要澄清的是,回歸公務預算支應的僅是愛滋檢驗與治療的部分;對愛滋感染者來說,到醫院治療愛滋疾病,索取三合一藥物,進行CD4與病毒量的例行檢查,感染者所要負擔的同樣是掛號費,僅是時機上的巧合,剛巧遇到健保調漲部分負擔。

 

如果愛滋感染者還同時治療其他疾病,將由醫師/醫療院所判斷是否與愛滋疾病相關;倘若與愛滋疾病相關,醫療院所仍然會向衛生署申請公務預算之給付;假若治療與愛滋不相牽涉之疾病,例如一般感冒等,醫療院所則向健保局申請健保給付。該部分進行係由醫師/醫療院所判斷,與就診的愛滋感染者無關。感染者一樣至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疾病,然後回家生活,只是醫療院所申請給付的對象,由健保局改為疾病管制局的差別而已。

 

至於愛滋感染者所持有的重大傷病卡,未來極有可能取消,因為愛滋檢驗與治療費用在回歸公務預算後,即愛滋病已不再歸類於重大傷病的項目,健保局也不再有立場發給重大傷病卡,但這並不會影響愛滋感染者既有至醫療機構接受疾病治療的權利。

 

上述兩段提及在愛滋病部分,感染者一樣回診拿藥、一樣只付掛號費,唯一所受影響的會是在「愛滋感染者就診項目是與愛滋『無關』之疾病」,該部分愛滋感染者即與一般社會大眾一樣,需依調漲後的部分負擔規定來付費,並無外界所擔憂之權益剝奪。相對於大多數的愛滋感染者來說,實際上的影響並不會太大,因為現今多數愛滋感染者服藥情形良好,已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每三個月才需要回診一次,也就是說,每三個月多付150元。

 

當然,部分愛滋感染者不免會有無法支付健保部分負擔之情況。但這樣的問題並非代表因愛滋改列公務預算支出後而會產生新貧階級,而是原本就屬於低收入戶或生活難以維持的弱勢族群,因健保部分負擔調漲後,前往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疾病的負擔相對的加重。

 

事實上,所有的低收入者或生活困頓者皆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並非單單只是愛滋族群中的低收入者。

 

因此,吾人認為,這樣的結果需要政府福利單位與社會救助體系的支持協助,與公務預算改列與否並無太多的關連性。

 

從這次的新聞事件中發現,鮮少有疾病,能夠像愛滋病一樣,深刻暴露出許多有關人、疾病與社會的重要議題。許多我們熟悉的觀念,碰到愛滋議題似乎都將會轉個彎,一般生病時,親戚好友會前來關心;病重了,久未謀面的友人,還會紛紛出現、維繫感情;可是如果是愛滋病,極有可能「避之唯恐不及」。從社會對待愛滋的種種面向中,我們仍需要看見信任的邊緣和關懷的界線。人權運動,就是要發現隔離愛滋的社會疆界,打破高牆,讓大家獲得相同的對待,無論你/我是愛滋或不是。

楊惠中(2005),「關懷的介線─從愛滋病患將自付部分負擔談起」,民生報,7月25日,A7版。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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