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台灣女性真辛苦

 

(刊載於自由時報,95年3月4日,自由廣場,A19版)

 楊惠中

 

近年來,隨著女性教育程度的提昇、勞動市場的變動以及經濟景氣的低迷,許多女性在人力資本及家庭經濟的考量之下,也積極投入勞動市場,但從國內許多針對婦女勞動參與的研究中發現,家庭照顧責任的牽絆仍是阻礙婦女參與勞動市場的重要因素。

 

一九九九年陳水扁總統的競選政見「五五五政策」中提出「女性照顧負擔降低百分之五十」,而近年來政府也透過辦理居家服務、托育服務、機構照護、喘息服務、引進外籍幫傭…等措施希望協助降低女性照顧者的負擔。

 

然而,綜觀法律對於照顧工作的規定,不難發現存在著家庭化的現象。究其原因,不外乎傳統社會對於親屬倫理間的互負照顧義務視為天經地義,法律的規定只不過是將這樣的普遍思維明文化而已。雖然社會分工逐漸開放、女性在學、經歷、能力上,與數十年前農村社會相較,已非家庭中的弱勢,但也因為如此的地位提昇,卻是造成女性必須身陷家庭與事業工作的兩難。例如法律(民法第一一一六條第一項) 規定,不論是否為同居之親屬,將直系血親優先於直系姻親,即令已出嫁之女性仍需負擔照顧父母等直系血親尊親屬,無疑地加重婦女家庭生活的負擔,尚且在現今成為人婦的同時,照顧公婆的工作當然無法在婚姻契約中免其責任,如此一來,限制女性最適當的工作環境即是家庭,枉費國家所提供的良好教育,為國家奉獻專業的美意。

 

雖然我國漸漸朝以公法(國家層次)的法規,強制個人或法人負擔照顧義務,在公法上督勵其履行義務,由國家負擔照顧義務之一部分,但仍舊存在著需以一定血緣關係作為國家負擔照顧義務的前提,公法的制定仍不難發現存在著依賴身分法的影子,令社會福利規劃得如何完善,因為家族倫理的優先適用方式,將其措施排除在外,失去國家負擔願意照顧義務的立法目的。期待增修關於照顧工作的法律同時,能夠正視現今婦女所處壓力,以符合更適合的為人母親的照顧環境。

 

(作者為國立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研究生)

 

楊惠中(2006),「臺灣女人真辛苦」,自由時報,3月4日,A19版。

(歡迎轉載、引用,唯請註明出處)

 

 

arrow
arrow

    楊惠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