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捐血嗎?(二)
血液安全,你我有責!
楊惠中
既然近日全臺各地的血庫中心庫嚴重血荒,為何又對捐血者須有許多的限制呢?目的為保障血液的品質及安全。經由限制年齡、體重、血壓等檢查,以選擇健康的供血者,以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傷害。
依據去(95)年整年度的資料顯示,因為不符合捐血條件被工作人員當場拒捐的有20多萬人,占捐血人數的12.15%,而捐血後有1.96%的血袋被檢驗不合格,包括肝功能指數過高、以及B/C肝炎和紅血球抗體異常,甚包括檢檢出梅毒(Syphillis)、愛滋病毒(HIV)等等。至於營養過剩造成過油的乳糜血,去年竟高達8萬餘袋,佔3.6%!因此,平均100袋血中,扣除不合格的血袋,僅剩80袋堪用。因此,血庫缺血,不難想像。
健康成人體內共約有4-5公升的血液,約佔體重的7-8%,通常捐血者每次捐血以250毫升為原則,但體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捐血得為500毫升。(每次捐血250毫升者,其捐血間隔應為2個月以上;每次捐血500毫升者,其捐血間隔應為3個月以上。但男性「年」捐血量應在1,500毫升以內;女性「年」捐血量應在1,000毫升以內)。
另外,高血壓往往伴隨著高血脂、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在血液檢查方面,測量血紅素(Hemoglobin)的濃度是極為重要的,因為血紅素存在於紅血球中,主要的功能是攜帶氧氣,也是血液呈現紅色的原因,血紅素的數值可作為判斷貧血(Anemia)的準則。若捐血者受到細菌或病毒感染時,體溫也會明顯升高,可藉由體溫的測量以篩檢出可能受污染的血液。
捐血者若懷孕中或產後(含流產後)6個月以內者、重大手術未滿1年或1年內曾接受輸血者、近期曾接種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及小兒麻痺(口服)等活性減毒疫苗及罹患結核病、糖尿病、心臟病、消化道潰瘍出血、高血壓、腎臟病、哮喘、感冒、急性感染、傳染病、過敏病症、肝炎或密切接觸肝炎病患者、血清學(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查)呈陽性反應者、1年內曾刺青或懷疑自己或性伴侶可能罹患性病者,可能增加血液的不安全性,故建議暫緩進行捐血,確保血袋的品質及安全。。
目前依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最新資料顯示─因輸血感染愛滋病毒之累積個案數已有16人,其他傳染病更是衍生許多問題。故捐血者若考量/懷疑自身血液「可能」造成他人的危害,現今各捐血中心皆受理「良心回電服務」,基於安全原則,該血袋絕對不使用,但相關篩檢仍會進行確認報告。
醫療人員或民眾若有相關疑問,行政院衛生署特別設立「0800-888995捐血諮詢專線」,以提供更詳盡服務。
到底哪些人可以捐血呢?依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捐血者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捐血: 一、年齡:17歲以上,65歲以下,一般健康情況良好(未滿17歲者,應視體能狀況,並經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捐血;65歲以上者,除應健康情況良好外,並應取得醫師之同意,始得捐血)。 二、體重:女性應45公斤以上,男性應50公斤以上。 三、體溫:口溫不超過攝氏37.5度。 四、血壓:收縮壓90-160毫米汞柱,舒張壓50-95毫米汞柱。 五、血液檢查: (一)、血紅素:男性13公克%以上;女性12公克%以上。 (二)、血小板:捐血小板者,其血小板數目應在15×10,000/mm³以上。 (三)、白血球:捐白血球者,其絕對顆粒球數目應在3,000/mm³以上。 (四)、血漿總蛋白:捐血漿者,應於首次捐血暨每隔半年加驗血漿總蛋白量,其血漿總蛋白應在6g/d1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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