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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NEWS》太瑿總經理楊惠中受邀GUCCI全新概念店開幕Party

GUCCI正式加入SOGO大家庭

佔地台北SOGO百貨復興館340(2層樓)的展售空間由創意總監Alessandro Michele帶來的全新形象概念打造,展現品牌獨特的摩登浪漫主義,並推出全台首賣的獨角獸色系MARMONT系列包款,呈獻Gucci女性全系列服裝及男女時尚配飾,包含:鞋履、皮件、眼鏡、珠寶、腕錶及香氛系列。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楊惠中受邀蒞臨鑑賞,體驗義式風格新美學。

GUCCI SOGO 復興館1F-2F

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楊惠中:「非常感謝好朋友Alex陳世挺(Gucci公關經理)邀請Gucci復興SOGO全新概念店開幕Party,就像同學會看到大家一切都好真的很開心,期待更多活動能跟大家聚聚!店裡好多新品真的讓人眼睛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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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瑿生醫集團|台北SOGO百貨復興館340Gucci盛大開幕

全新設計的外牆面以最新一季的視覺形象覆以大理石材質,彰顯摩登現代的風格。室內空間以天鵝絨扶手椅等柔和元素,與冷調個性的鉚釘等工業風格帶來衝突的意象。精緻而獨特的材質打造當代奢華感,結合傳統與現代,並融合工業風與浪漫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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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最重要的專門店之一,Gucci義大利總部更特別為台灣打造了饒富驚艷視覺效果的攝影藝術裝置,將創意總監Alessandro Michele設計靈感泉源以最絢麗的方式呈現出來,鮮豔斑斕的牆面映入眼簾,佈滿玫瑰花叢的新古典主義門廊,讓人聯想到古馳花園;妝點著馬賽克色彩的抽象圖畫,吸引眾人目光。透過拼貼手法融入了傳統12生肖代表動物,彷彿守護著整座門廊,分別呈現出「羊」所代表的創造力與想像力、象徵浪漫與堅韌勇氣的「雞」以及帶來好運與源源不絕能量的「虎」,在東方文化中更有趨吉避凶之意涵。

晚間的貴賓派對及晚宴也邀請到包括宣布即將攻蛋演唱會的周興哲、偶像劇男神胡宇威、入圍2020台北電影節最佳男主角的吳念軒、以及近期因電視劇集《做工的人》演技備受讚賞的薛仕凌、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楊惠中,皆在受邀之列,也都以Gucci的新裝亮眼出席開幕派對,優雅又不拘一格的設計則體現相容並蓄的品牌精神,再次彰顯品牌崇尚自我表達的多元當代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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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 Radio》蔡詩萍專訪楊惠中總經理:企業的人權責任

POP大國民》/社長供跨賣

主持人:《POP大國民》蔡詩萍

來賓:太瑿生醫集團創辦人兼總經理 楊惠中

🔵台灣社會有哪些常見「歧視」? 關注人權議題的楊惠中,如何將「反歧視」精神帶入企業,楊惠中總經理認為企業又該有怎樣的社會責任?

🕕主題:談企業企業的「反歧視」責任

🔈7/291800-1900【社長供跨賣】

🎧廣播進行時,歡迎一起來聊天:

大台北FM91.7、新竹FM90.7

網路收聽:POP Radio官網:https://goo.gl/BeKNgr

917APP收聽:http://www.olis.com.tw/popradio/

🎧現場直播:https://youtu.be/ahPOhW8Ig8s

 

主持人:《POP大國民》蔡詩萍:

總經理自學生時期便積極參與社會運動,關注人權議題(弱勢族群、歧視、愛滋等),想先請問您,當初是什麼機緣使您開始接觸社會運動,更成為一位「反歧視的推動者」?

太瑿生醫集團創辦人兼總經理 楊惠中:

    198412月,臺灣發現首例之愛滋病患,其身份為一外籍過境旅客。該訊息卻遲至198537日,才經由台北市的慶生醫院證實。

    1985722日,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後天性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委請中華捐血運動協會『提高血漿冷凍沉澱品產量,充分供應血友病人所需,以免傳染後天性免疫缺乏症候群。  』」另於同年816日公告:「自1985816日起,凡輸入愛滋相關之檢驗試劑,應憑衛生署核發同意函辦理進口簽證事宜。  」同年829日,召開「行政院衛生署後天性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小組第2次會議」。其重要決議:「()有關加熱處理凝血因子製劑之引進使用,委請衛生署藥政處召集有關進口商,向其原製造廠接洽,並請優先處理其進口事宜;()對血友病患,避免使用未經加熱處理國外進口的凝血因子製劑並協調增加本國冷凍沈澱品產量。」

    臺灣發現首例本國藉之愛滋病患,於19863月死亡(首例死亡);同年715日,召開「行政院衛生署後天性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小組第5次會議」,並討論愛滋病患收容等問題。其臨時動議:「()依行政院衛生署19863月間,臺灣地區15千名捐血人之HTLV-III抗體檢驗結果,建議不必即刻辦理全面檢查捐血人之HTLV-III抗體;惟仍應考慮適時辦理另一次抽樣檢驗工作;()血液劑進口必須考慮增訂HTLV-III病毒抗體反應陰性之試驗資料,本項措施宜於年底開始實施。」同年1130日,首例靜脈毒癮者感染HIV個案,並發布新聞,不得提及病人之姓名、國籍及性行為等有關資料。

    前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離開線上採訪工作後,將這幾年來紀錄寫友愛滋病患李錦章的影像紀錄剪輯成紀錄片「時間的病」,在這個特別的日子:世界愛滋日(121)首映,重新喚醒大眾對藥害愛滋病患的關注,尤其是前一天(1130)台北地方法院才判決這些病友向拜耳藥廠求償的官司敗訴。

    李錦章是個彰化的鄉下小孩,從小就罹患先天性的血友病,一直到23歲才從醫生的口中知道,害自己每天忍受疼痛煎熬的病原來叫做「血友病」,以為自己可以從此接受治療展開新的生活,沒想到卻因為注射到遭病毒污染的血漿,讓他罹患另一個持續折磨他直到人生盡頭的病痛:「愛滋病」。

    民國82(1993),澎湖發生八歲男童因車禍輸血感染愛滋,全班20幾位小朋友紛紛轉學,一度班上只剩他一人。

    記者採訪到一名家長,她說,男童雖無辜、可憐,當年還是決定把孩子轉學到台灣,連澎湖都不敢待,就怕被歧視。

    台灣世界愛滋快樂聯盟理事長張麗玉說,當年她負責到澎湖輔導男童並進行村里衛教,男童阿嬤天天以淚洗面,男童曾說︰「既然我讓同學們都很緊張,那我不要去上學好了!」

    澎湖男童事件讓我想到我曾經寫過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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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POP大國民》蔡詩萍:

觀察台灣社會,是否有哪些常見的「歧視」狀況,民眾卻沒有自覺?

太瑿生醫集團創辦人兼總經理 楊惠中:

讓我想到這件民眾常見的「歧視」狀況,民眾卻沒有自覺大家會踴躍買愛心餅乾;但不可以讓他/她們當我們鄰居?只願施捨買愛心餅乾、捐錢;卻不願意讓身心障礙者有穩定工作甚至接納當我們的鄰居,這是什麼樣的公民素質?#首都市民沒進步的白目力量 #偽善 難怪台灣最美的風景,就只是「台灣的風景」!不要讓台灣成為偽善的社會啊!

新聞:https://www.taisounds.com/w/TaiSounds/society_19072917080071805

    2018年,育成基金會東明扶愛家園在成立過程中,在居民多次協調會、懸掛白布條抗議,只得取消開幕,低調入住。同年,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接受台北市社會局委託,原定八月駐洲美公宅設立精神障礙者社區居住,時至今日仍遭居民強烈反彈,仍未入住。上週,台北市又發生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欲進駐古亭「奧斯町公寓大廈」成立小型作業所遭拒。

 

主持人:《POP大國民》蔡詩萍:

總經理是法律背景出身,同時跨領域結合公共衛生與社會福利背景,您的經驗豐富、背景多元,為什麼後來會選擇創立「太瑿生醫集團」?

太瑿生醫集團創辦人兼總經理 楊惠中:

    30歲那年,惠中發覺與其向社會大眾推廣人權/照顧弱勢,不如自成立平台;不僅照顧就業弱勢,也可能影響其他企業主。遂與黃仲立醫師創業合夥成立太瑿醫療集團,旗下有:太瑿醫療集團旗下有:太瑿醫療管理顧問公司、太瑿醫事人力派遣公司、帛醫抗老化診所(連鎖體系)、名瑿醫美診所、MyHair生髮植鬍診所(連鎖體系)、瑿美人SPA(連鎖體系)、海外醫療院所所合作(中國、越南)、又勝律師事務所、勝瑿律師事務所等品牌事業,旗下員工百人,其中不乏身心障礙者、愛滋感染者、失婚婦女、跨性別者、孤兒受人領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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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POP大國民》蔡詩萍:

承上,想請您分享「太瑿生醫集團」的創辦理念,成為企業經理人以後,您和從前關注社會運動的方式是否有所不同,您如何持續推動「反歧視」理念?

 

太瑿生醫集團創辦人兼總經理 楊惠中:

    /們堅持照顧弱勢這樣的理念,屢屢受到質疑甚至為難,感慨做善事其實要非常非常堅定。如今這位重度聽障者已任職5年多,剛榮陞主管職。我/們相信,只要提供友善的職場環境,弱勢族群也能夠發揮所長,貢獻社會;而不是無奈甚至有損尊嚴領取救濟金。

    曾經某位主管忿恨地來到我辦公室說:「XXX非常難溝通、相處,今天你要繼續聘用他,我就提離職!讓你21!」我:「你忘了他是『極重度聽障者』?」為了貫徹照顧弱勢理念,選擇讓該主管離開。諷刺的事,這位主管每年都會捐獻不少金額給身心障礙團體;可見捐錢容易,要切身實行做善事,沒有自以為這麼容易。

    只願施捨買愛心餅乾、捐錢;卻不願意讓身心障礙者有穩定工作甚至接納當我們的鄰居、同事,這是什麼樣的公民素質?

 

主持人:《POP大國民》蔡詩萍:

承上,太瑿生醫集團旗下的MyHair生髮植鬍診所熱心公益,更榮獲醫療產業盛會最高榮耀:亞太醫美金像獎「最佳品牌形象獎」,太瑿生醫集團旗下子品牌眾多,在社會議題上,是否會有不同的關注面向?

 

太瑿生醫集團創辦人兼總經理 楊惠中:

新聞: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4949

    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楊惠中、MyHair生髮植鬍診所台北總院沈志龍主任醫師,每年多次為更生人等弱勢團體拍攝義賣水果等宣傳品,推廣臺灣優質農產品、邀請社會大眾關心社會議題。

    拍照幫賣水果、捐輔具,獲亞太醫美金像獎肯定!MyHair生髮植鬍診所醫療團隊照顧民眾的毛髮,專精生髮、造型植鬍//鬢角等,更熱心公益、關懷弱勢,每年多次為公益團體籌備公益音樂會、拍攝義賣水果宣傳品,並捐贈印尼身心障礙者輔具,擴展國際交流,榮獲醫療產業盛會最高榮耀:亞太醫美金像獎「最佳品牌形象獎」。

    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楊惠中帶領印尼身心障礙福利學者Slamet Thohari拜訪駐印尼代表處大使陳忠及駐外同仁,協助「臺灣/印尼身心障礙者/輔具技術發展與捐贈」國際援助交流與臺灣/印尼外交友誼合作。

捐贈障礙者輔具、技術發展助台灣、印尼交流

    至於國際交流方面,印尼是世界第4大的身心障礙國家,但由於醫療儀器產業落後,關稅政策亦影響障礙者輔具、輪椅等進口。太瑿生醫集團推動醫療人權,期盼臺灣/印尼雙方在身心障礙國際援助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拓展新南向各國合作的可能。

    對此,推動臺灣醫療機構於當地設置院所、提升印尼的醫療素質;另一方面聯繫臺灣駐印尼代表處居中促成「臺灣/印尼身心障礙者/輔具技術發展與捐贈」及運送暨海關事宜,促進臺灣/印尼雙方在障礙者國際援助的交流與合作,分享臺灣的醫療政策、經驗,促進雙方經濟往來、外交合作。

    「我們必需意識到要對社會負起責任,每一分的努力都能讓世界鬆一口氣。」太瑿生醫集團/MyHair生髮植鬍診所榮獲醫療產業盛會最高榮耀:亞太醫美金像獎「最佳品牌形象獎」,希冀藉此熱心公益、關懷弱勢、社會服務等正面形象,藉由醫療專業領域上關懷人群、社會、環境,對國民健康及國家、社會持續貢獻、影響更多民眾、企業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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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POP大國民》蔡詩萍:

展望未來,您期盼台灣社會在人權議題上能朝向什麼樣的方向改善,有沒有具體的目標可以分享?

 

太瑿生醫集團創辦人兼總經理 楊惠中:

    「人權運動」從來不是一個人的功勞(沒有人可自居是英雄/英雌;若有就是造神);二來功勳往往不是攻下一座城,而是打落一塊磚、改變了一個人,這樣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甚至促成無緣甚至不可能的兩個人會面,也許只是一張機票;卻是國家發展/國際合作最難突破的距離。台灣一直是全球守護人權的前段班,雖然我們(現在)用不到;但是別人卻是非常緊急需要!惠中期許自己:「要替不能說話的人發言,維護孤苦無助者的權益。要替她/他們辯護,按正義判斷她/他們,為窮困缺乏的人伸冤。」(箴言318-9)人權就是成全別人的事!楊惠中有沒有被看見,不重要;但願我所關心的人/議題,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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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人約盟是由數十個組織與個人所組成的傘狀型聯盟組織,在普世人權的共同框架下,集結在各領域上的專業成員(包括司法人權、社會正義、性別平等、環境人權、原住民族、障礙者與移民移工等族群的權利議題),監督台灣政府以具體法律與政策落實各項人權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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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大國民】是由蔡詩萍主持的廣播節目,節目內容主要為聽眾整理、分析當日重要政經時事,輔以各類生活、藝文資訊。

大台北FM91.7、新竹FM90.7

節目名稱:POP大國民

節目時段:星期一至五1700-1900

主持人:蔡詩萍

受訪形式:現場Live,並搭配Youtube直播

電台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10(醒吾大樓)

收聽方式:

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0cO9j0vnJ8qDKaOaatIKy3_cWi-Gerfv

Facebook直播-POP Radio台北流行廣播電台:

https://www.facebook.com/FM917popradio

廣播收聽頻率FM91.7(大台北地區)

網路收聽─POP Radio官方網站(線上收聽)http://hichannel.hinet.net/radio/index.do?id=370

行動裝置收聽─POP Radio官方APP

http://www.olis.com.tw/popra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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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臺》訪談碩士論文特優獎紀錄保持人:楊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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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臺》訪談碩士論文特優獎紀錄保持人:楊惠中

高雄市議員李眉蓁論文涉及抄襲案延燒多日,教育部大動作提出8大措施,督導各大學的學位論文品保機制,例如大學發生論文涉及抄襲、造假、代寫等爭議,未妥善處理,將扣減招生名額;學位論文若採不公開或延後公開,須有審核機制,教育部也預計年底公開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比率。

根據教育部統計,過去4年來,公私立大學有37件「撤銷學位」案件,台大、政大、清大、台師大、台科大等名校均上榜,且其中至少17案是因論文涉抄襲,占比約4成6,其他則有論文造假或入學資格不實等。各撤銷案,又以「在職專班」占半數以上。

學位論文連環爆出學術倫理爭議,教育部今天提出8大品保機制,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的品保機制。

針對未來成立的碩博士班,教育部規定,110學年度,各大學提報碩博士班增設計畫書,須註明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其中如學位論文專業性檢核,避免論文主題與系所專業無關,以及學術倫理自律規範;學校也要揭露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的審核機制。若上述計畫不周延,教育部可不予同意增設。

至於有大學出現學位論文涉及造假、抄襲、代寫等爭議,若校方怠於處理,或是學術倫理自律機制不良導致論文亂象層出不窮,教育部可依此扣減系所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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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中/碩士論文三座特優獎紀錄保持人:

行政院衛生署獎勵學生參與衛生政策及實務研究(碩士)/特優獎,2006。

財團法人司法改革基金會碩士論文獎助/特優獎,2006。

財團法人醫療改革基金會碩士論文獎助/特優獎,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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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符玉章律師(左)、楊惠中(右),財團法人司法改革基金會碩士論文獎助/特優獎,2006。

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楊惠中表示:

⚠️當指導教授、口試委員的名字願意出現在論文上,代表著將「#共生死」(因為國家圖書館將永久供世人檢視;該學生未來的發展也關乎著指導教授)。#知識是人類文明重要的開端,隨便闖關口試、交論文,出賣的絕對不是自己;而是無情摧毀了指導教授、口試委員多年建立的聲譽、學術地位以及受人尊敬;更是捏碎一所學校的品質與名譽,甚至嚴重破壞國家教育程度的參考價值與素質,通通毀於一本因為個人私心、不負責任的論文!
⚠️能夠回應外界所學研究論文的疑問、檢驗與研究貢獻,這是最起碼、最基本的標準!賣弄勢力不代表有能力,而是對知識最大的傷害;特別是學位不是想要就可以拿到,不要的時候就丟掉!將學歷視為買賣,學術商品化是對人類文明最大的破壞!
⚠️事情就是這麼嚴重,懂了嗎?

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楊惠中表示:

老師們請我詳細說明「論文的意義」,我嘗試清楚表達,一本論文的完成,絕對不僅僅是為了取得個人學位(畢業);而是代表著⚠️:
待過的教室
繳過的學費
錯過的愛情
逝去的青春
家人的期待
同學的取暖
朋友的鼓勵
砍伐的樹木
扔掉的廢文
重複的音樂
偷看的網頁
曾經念過的書
學弟妹的榜樣
喝咖啡的習慣
統一APA格式
該死的印表機
不夠用的腦袋
鬼畫符的筆記
在圖書館睡覺
在咖啡廳裝忙
捨棄的人際關係
孤獨的挑燈夜戰
腦袋空空待坐著
突然驚醒的靈感
抗拒邪惡的冰箱
悄悄走過的道路
忘記儲存的資料
學術流派的堅持
不能用的參考文獻
不成熟的proposal
討厭人問寫完了沒
一改再改的口試本
一再檢查哪裡未察
反覆演練口試情境
很關鍵的口試點心
成為特定領域專家
不受控WORD的排版(超級火大)
老師前後不一的方向讓人想撞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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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楊惠中

平面媒體工作(計400餘篇散見各大媒體):

民生報/醫藥版(醫療法律專欄)

聯合報/健康版(公共衛生專欄)

自由時報/論壇版(反歧視專欄)

蘋果日報/論壇版(反歧視專欄)

消費者報導(科技法律專欄)

康健雜誌(醫療法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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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臺》楊惠中:保持客觀理性,需要非常用力!從美國黑人弗洛伊德的被虐致死案談「歧視」、「偏見」、「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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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臺》楊惠中:保持客觀理性,需要非常用力!從美國黑人弗洛伊德的被虐致死案談「歧視」、「偏見」、「刻板印象」

主持人(訪談者)夏治平:

感謝惠中答應接受專訪。是這樣的,最主要會想邀請惠中接受專訪,是因為連日來美國黑人弗洛伊德的被虐致死案,引發諸多效應。新聞的重點是「歧視」。想請惠中從這個點出發,帶領聽眾了解,如果歧視無所不在,一般人該怎麼避免歧視,化解歧視觀念。

所以我想先請惠中在節目中解說「歧視」。以及歧視所帶來的行為是什麼?傷害是什麼?然後再告訴大家,歧視如何化解。

當然這個題目很大,真要詳盡的說,恐怕三個小時都說不完。所以,也許我們可以依循著這則新聞主題出發,然後挾帶台灣所發生的歧視新聞。把我們要宣揚的理念在訪談中呈現。

節目:Rti中央廣播電臺/早安.台灣

主持人(訪談者):夏治平

受訪來賓:反歧視推動者/楊惠中(太瑿生醫集團/總經理)

關於《早安.台灣》

週一至週五早上七點,治平為您鎖定最夯的新聞議題,深入剖析的內容,帶您體會豐富的新聞視野!敬請鎖定『早安.臺灣』!

從七月一日開始,AM1422臺灣臺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十五到九點,也播出早安臺灣節目了!歡迎臺灣苗栗以南地區的聽眾朋友直接以收音機收聽。週一有財經話題點金術、週二有德先生這麼說、週三是劉必榮時間、週四則介紹早安書店,週五固定開放現場callin,聊聊最熱門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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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內容:

主持人(訪談者):夏治平:「美國日前發生的黑人弗洛依德案發生到現在,除了在美國境內造成嚴重的種族歧視社會衝突,全球各國也持續聲援,甚至走上街頭表達反歧視主張。請教惠中從這個新聞出發,什麼是「歧視」?」

受訪來賓/楊惠中答:

美國前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是美國歷史上唯一一位非裔總統。他日前表示,佛洛伊德之死掀起的抗議浪潮,代表著「對數十年來未能改革警察執法,以及更廣泛的刑事司法制度的沮喪」,而打擊非裔族群的暴力「很多時候來自本該服務和保護你們的人」。在英國,種族歧視仍是建制性的,這在學校、職場中均有體現。比如學校中,黑人學生被開除的可能性遠高於白人。「很多隱形的事(隱形歧視)已經、仍在發生在各地身上。比如學校會管制黑人學生的頭髮,我們不准有色人種梳一些特定髮型、染特定顏色,但是白人學生可以隨便把頭髮染成任何顏色。」

「在工作場所,微歧視永遠存在。我認識的所有的人都經歷過同事、上司一些無知的評論。」

「很微妙,不明顯,但不能說明這不是種族歧視。」

在英國議會上院任職的瑪婭(L'Myah Sherae)告訴BBC,初聞佛洛伊德之死,她的感覺是「好像有人傷了我自己」。

楊惠中進一步解釋「歧視」(Discrimination)、「偏見」(Prejudice)、「刻板印象」(Stereotypes[1] 之關係進行區分

歧視(Discrimination

社會上某個特定群體的成員,由於其所屬群體而受到不同之對待,特別是不公平對待的「過程」。而遭受到不利對待之社會群體,可能是由涉及種族、族群、性別、性向或宗教的特徵構成的。而談及「歧視」之概念之前,仍需將與「偏見」(Prejudice)、「刻板印象」(Stereotypes[2] 之關係進行區分:

「偏見」是一種對於某一團體所持有的預設看法和態度,絕對地喜歡或討厭具有某些特徵的人。不論其是否為真實、或僅是想像的社會特徵,如:「職業、黨派、國籍等。」當人們相信某一族群的「所有」成員都是品行不良、暴戾或骯髒時,他/她們就不會將這些族群的成員加以「個別」看待,也容易忽視那些與其「固有信念」相反的證據。這些的狀況均顯示─他/她們懷有偏見。

為了解釋偏見如何影響平常生活的互動,則必需先行探討為偏見提供重要支持的記憶結構,即─「刻板印象」。刻板印象係指針對一群人的概判,將相同的一些特徵指派予該團體所有成員。不過,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概括式的團體刻板印象,通常並非正確的。因為,將許多大不相同的個人過度「類化」[3] ;即使刻板印象含有「砂粒般大小的真實性」,但仍具有真實破壞性。因為它將會被魯莽地應用到完全不符合的成員身上。[4] 這樣的心態極可能是個人服從特定價值之從眾行為(Conformity),或將個人責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以避免受到攻擊或批評。[5]

「歧視」是指剝奪某些族群成員的資格,或施予刻意/非刻意之不公平對待。此並無關於其優點、能力、及過去整體之表現而給予負面和全然否定之非理性行為。相較於「偏見」純粹是一種心理的狀態;而「歧視」卻是將偏見化為實際的行動。

 

主持人(訪談者):夏治平:「歧視是一種觀念,在個人的言行表現上會是什麼?有什麼影響?」

受訪來賓/楊惠中答:

歧視具兩種主要途徑:(一)偏見;(二)刻板印象。唯仍需要注意相關變項間具有其他可能的連結,造成助益偏見與刻板印象之範圍。刻板印象可能會增進人們形成偏見的原因;相反地,具有偏見的人可能會使用刻板印象進行辯護自身的感覺。

然而,歧視並未必一定會有偏見[6] ;同樣地,偏見的態度應不必然會造成歧視行為。但由於歧視會造成疏離,而且會增強謠言與刻板印象的機會。因此,偏見與歧視結合,將會創造與維持種族的階層化。

 

主持人(訪談者):夏治平:「在台灣一般民眾看這則新聞,也許是同情黑人,也許覺得忿恨不平。但事實上歧視是無所不在的。請惠中為我們舉例,長久以來,台灣其實也有很多新聞事件,根源於「歧視」,但民眾很可能不自知。」

受訪來賓/楊惠中答:

    大家都說願意照顧弱勢、身心障礙者,願意施捨買愛心餅乾、捐錢;但身心障礙者的庇護工場設立在社區,社區民眾常抗議、拒絕(擔心房價下跌?),這樣是口說的願意照顧弱勢、身心障礙者?不願意讓身心障礙者有穩定工作甚至接納當我們的鄰居,這是什麼樣的公民素質?難怪台灣最美的風景,就只是「台灣的風景」!這就是偏見轉化成歧視行動的例子。

    2018年,育成基金會東明扶愛家園在成立過程中,在居民多次協調會、懸掛白布條抗議,只得取消開幕,低調入住。同年,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接受台北市社會局委託,原定八月駐洲美公宅設立精神障礙者社區居住,時至今日仍遭居民強烈反彈,仍未入住。上週,台北市又發生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欲進駐古亭「奧斯町公寓大廈」成立小型作業所遭拒。

    星座也常將人歸類某星座與龜毛、歇斯底里之性格具有高度相關性;某星座的人多是俊男美女。縱使曾印證其中之類型,但其個人是否即可代表所有同一星座之群體?答案明顯為否定。將人歸類就是根源於歧視、偏見心態;但民眾常不自知。

 

主持人(訪談者):夏治平:「歧視的情況如此普遍,影響的言行又是那麼可怕,我們可以怎樣教導民眾,歧視是不好的、我們不要歧視?」

受訪來賓/楊惠中答:

當人們對於許多潛在交往之相對人不甚熟悉時,個人的有限知識與相對人之某一特徵或經驗具有某些程度以上的「統計關聯性」,援引「統計性歧視」作為手段似乎便成為有效率的選擇措施,一開始即放棄了正確認識的動機。

嚴格來說,歧視之出現並非全然來自不理性之偏好,當人在資訊不甚充分之情形下,無法瞭解所交易/判斷之對象是否具備相關應有條件,統計性歧視便成為一種有效率的選擇方式。

而以「學歷」作為工作資格之考量即是最好的例子,因不論是國內外之就業市場、亦毋論私人企業或公家機關,往往以學歷作為決定薪資高低之標準,或作為工作資格之門檻。其選擇「文憑」之作法,事實上亦是統計性之差別待遇。畢竟,學歷充其量僅能代表一個人通過/完成學校之教育;但卻不能充分表示、判斷一個人的工作能力。而該措施之所以普遍大眾不認為違法,主要即在於當前學歷與工作表現之間具有某種程度的統計關連性。因此,以學歷篩選員工即為合理性,並認為具有經濟效率之根據。

 

主持人(訪談者):夏治平:「歧視當然不好,但目前在各級學校裡,對反歧視的宣導夠不夠?又該如何落實?如果一般的成人,又該如何教育?」

受訪來賓/楊惠中答:

    台灣的考試多用選擇題作答,這樣就是不願思辨、放棄用腦的學習。台灣能不能接受沒有標準答案的學習?

    我們的教育制度有很多需要改變的地方,尤其是教學方法上的設計。如果說教育是人格創造的培養,那麼為何我們的考試內容是如此的僵化與制式?一個方向錯誤的評量,將使多少學生扼殺原有的生命力與創造力?有人就拿出法國高中生的哲學會考做比較,指出我們的教學環境不能提供學生更多的思考與判斷。

    法國的小學和中學教育,幾乎是為高三的哲學課做準備。因為上哲學課需要「思辨與邏輯」能力,必須從國小開始訓練。羅惠珍女士說,法國人也重視考試,但考題沒有是非題、選擇題,多是問答、申論題。若學生照課堂上所教內容作答,分數不會高,因為「這是老師的答案,不是你的答案。」

也就是自己有沒有自覺歧視、偏見、刻板印象的產生,需要用腦判斷;而不是別人說那群人是這樣那樣,一開始即放棄了正確認識的動機。

選擇題作答,只會養成背答案的機器人。對於西方國家來說,訓練學生的思考力與邏輯推理是教育不可或缺的學習項目,因為這攸關於國家的發展與社會進步,乃至一個人的知識涵養,科學文明之所以強大,必然來自於求知求變的學習環境。反觀我們,一路都沉溺在考試制度上,學生從小接受了「標準化」的答案,形同模具般的複製知識到大腦裡,結果就是失去了獨立思考與價值判斷的能力。不要說科學了,連最基本的溝通表達能力都有問題。當人生充滿標準化答案,我們還需要有追求新知的態度嗎?我們還能自覺歧視、偏見、刻板印象的產生?導致歧視一再發生,源於自身不自知,合理化歧視、偏見發生。

楊惠中│十大傑出青年│反歧視│央廣6.jpg

 

[1]「刻板」(Stereo)一辭源自於希臘文,意為─「硬」與「堅牢」。因為許多刻板印象帶有情緒(愛///仇),這樣的印象即使具有統計數據或事實證明與該印象是「相反的」;但仍難以改變其既定印象。例如:「許多美國人認為請領救助金的窮人是懶惰、不負責、依賴救援;但事實顯示─窮人大多是兒童、有工作的成年者或獨居老人。」詳細請參閱:「藍采風(2003),『社會學』,台北:五南,頁251。」

[2]「刻板」(Stereo)一辭源自於希臘文,意為─「硬」與「堅牢」。因為許多刻板印象帶有情緒(愛///仇),這樣的印象即使具有統計數據或事實證明與該印象是「相反的」;但仍難以改變其既定印象。例如:「許多美國人認為請領救助金的窮人是懶惰、不負責、依賴救援;但事實顯示─窮人大多是兒童、有工作的成年者或獨居老人。」詳細請參閱:「藍采風(2003),『社會學』,台北:五南,頁251。」

[3]偏見的認知基礎類別化(Categorization)。知覺的類別化形成團體是首要的步驟。知覺者會很自然地將其他人類別化成團體。例如:「我們可以很快地發現一位陌生人是男性/女性、白人/黑人、兒童/成人/老人……等族群,迅速將這個人『分類』至適合的團體。」這樣的過程大部份是自動、無意識、自然而然地產生。即使有心想要公平與理性對待,亦仍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因在我們察覺之前,我們的知覺即已經是以「團體」的組織角度進行預設了。詳細請參閱:「Shelley E. Taylor, Letitia Anne Peplau, and David O. Sears著,張滿玲譯(2005),『社會心理學』,台北:雙葉,頁284-285。」

[4]Shelley E. Taylor, Letitia Anne Peplau, and David O. Sears著,張滿玲譯(2005),「社會心理學」,台北:雙葉,頁273-275

[5]王震武、林文瑛、林烘煜、張郁雯、陳學志(2005),「心理學」,台北:學富,頁470-478

[6]例如:「一家商店的老闆,他之所以不雇用身心障礙者,並不是因為他自己討厭身心障礙者;而是因為他相信顧客應該不喜歡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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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中

【非常時期非常手段?5QA解析「醫事人員出國禁令」爭議】

楊惠中│周宇修│劉繼蔚│陳亮甫

【報導者The Reporter

生活.醫藥

採訪:林雨佑、嚴文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天宣布,「醫事人員除報准之外,不得出國」,引發醫界輿論聲浪。不只醫療人員,澎湖、基隆、台中、台南等縣市也宣布,禁止公務員前往疫情旅遊警示國家。

但為了防疫需要,非得要用法律強制規定嗎?現有法源依據為何?將第一線與診所醫事人員劃分規範有依據嗎?這與17年前SARS「落跑醫師」釋憲案,有何不同?
《報導者》專訪人權、法律專家,以及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祕書長,從法律面提出如何在法令、人權及緊急防疫任務中達到平衡。

報導者持續追蹤疫,完整專題請看:
【世紀之疫──2019新型冠狀病毒風暴】http://bit.ly/3bhXg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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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中國疫情還未減緩之際,繼韓國宣布爆發社區感染後,伊朗與義大利確診病例數不斷攀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23日宣布,為保全台灣醫療系統,醫事人員除報准之外,不得出國,引爆醫界議論紛紛。衛福部解釋,限令以醫院第一線人員為主,診所不此限,疫情險峻的中港澳嚴格禁止前往,其他旅遊警示區需報准。

但國家有權力限制人民的出國的自由嗎?是否有足夠的法源依據可以遵循?以及怎麼做才合理合法,《報導者》訪問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劉繼蔚、楊惠中、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祕書長陳亮甫,提出五大問題面向,解析台灣相關法令的規範、醫事人員權利義務,專業人力如何在法令、人權及緊急防疫任務中達到平衡。

Q1:政府有權利限制任何人的行為自由嗎?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明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不能出國」就是限縮行動自由,限制醫事人員正當性與必要性在哪裡?行政部門必須講清楚,否則跳過法律程序,逕自公布禁令,有違憲之虞。

限制出境即侵害《憲法》第10條保障的「遷徙自由」,大法官釋字558號雖曾做出解釋,「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23條,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否則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目前只有重大刑案有逃亡之虞或逃漏稅等,經法院裁定才得以限制出境,甚至連公務人員懲戒都還可以出國。如果政府想要達到減少醫事人員出國,以免影響台灣將面臨進入社區感染階段後,嚴竣的防疫工作人力與能量之目的,其實有很多手段,包括勸導、溫情喊話;若採用禁止出國手段,會砥觸法律層面,目前的法規並不能限制人民行動自由,此例一開,又沒有充分法源依據,恐會損及《憲法》精神及台灣人權。

Q2:防疫如作戰,專業的醫事人員及公務員都是重要防疫網,應受特別「限制」嗎?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對此禁令做出解釋,醫療人員限制出國對象,以醫院第一線直接與照護病患相關之醫事人員為主,援引的法源依據為《醫療法》第27條和《醫師法》第24條,另明令已經被列為「第三級警告」的中、港、澳屬於嚴格禁止前往,但其他包含日本、新加坡、義大利、伊朗等被列為第一級注意或第二級警示的國家,則同意報准後前往。

但《醫療法》、《醫師法》和《傳染病防治法》並未明確限制醫事人員出國,僅敘明必須遵從主管機關指揮,指揮並不包括限制出國,如此擴大解釋,不符合比例原則。

除了醫事人員外,公務員也陸續被納入禁令。雖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未發布全國公務員出國禁令,但交由各地方主管機關決定,截止24日已有澎湖縣、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等縣市宣布,禁止公務員到疫情旅遊警示國家,其餘縣市則多半為柔性勸導。

但「禁止公務員出國」,同樣也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由於公務員跟國家之間的關係,屬於特別法律關係,即便主管可以利用准假與任意銷假召回的權限,或者透過既有對公務員前往大陸地區的管制,迂迴達成不准「請假」出國、不准去中國等目的,但終究不能在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一律禁止公務員出國。

正在立法院審議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如果將限制醫事人員出國納入規範,取得法律上的授權,可以避免是否合憲的爭議,但特別條例的前提是「有期限」,待期限截止後,就不能禁止醫事人員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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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禁令僅限醫院、不限診所,不同的醫事人員權利義務有不同嗎?

疫情指揮中心第一時間只說一句「醫事人員」禁止出國,後補充禁令僅限醫院、不及診所。然而,《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之醫師人員,並未依其服務機構、或是否自行開業而區分不同的權利義務。

衛福部目前以《醫師法》裡醫師對天災事變及法令傳染病的預防事項,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的義務,以及《醫療法》於重大災害發生時,醫療機構依遵從主管機關指揮、派遣為法源依據,但這僅限定醫師以及醫療機構,只用這兩條法令來解釋禁令,並無法涵蓋所有醫事人員,更無法把診所及醫院醫事人員的權利義務做切分,更何況有些醫護並未具備公務員身分,以公益性質支援或完全配合禁令兩者差別很大。

Q4:醫事人員能不能抗命?SARS和平醫院落跑醫師釋憲案召示了什麼?

台北市和平醫院2003年發生院內SARS集體感染,台北市政府公布SARS緊急應變處理措施,召回和平醫院員工返院集中隔離,周姓醫師7天後才返院,遭到記過停職、更被冠上「落跑醫師」之惡名,其不服提出申訴,最終聲請釋憲,大法官釋字690號做出裁定,認為當時《傳染病防治法》中的採取必要之處置包含強制隔離,並與《憲法》人身自由無違背。但也有3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對該案有不同見解,其中一位還是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

當時大法官許玉秀提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取決於對正當程序的堅持與實踐能力〉不同意見書指出,對於人身自由的剝奪,必須嚴格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許宗力則指出,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權,沒有人身自由,其他基本權的保障都將徒託空言,所以涉及人身自由的剝奪,是否符合正當程序,都應嚴格審查。

和平醫院封院是屬於限制《憲法》賦予人民的人身自由,現在禁止醫療人員出國則是限制居住遷徙自由,前者對於人民的權利侵害更大;兩個案例雖不盡相同,當時大法官之所以做出合憲的結果,是以當時已經無計可施的情境下,不得不做出斷然處置,所以給予合憲解釋。時空環境轉移到現在,當台灣的防疫工作尚稱有秩序,也未達疫情失控,防疫指揮官以口頭的行政命令禁止醫事人員出國,恐怕釋憲的結果會有所不同。

舉例來說,當時面對這麼嚴峻的SARS疫情,從來沒有人遭遇過,因此沒辦法做出冷靜而正確的判斷,就如同新手駕駛,給予的寬容度比較高,但換成已經面臨第二次的老手,是否用同樣標準看待,這就有討論的空間。當台灣尚未達到疫情失控,就突然宣布要禁止醫事人員出國,恐怕會認定不是絕對必要的行為。

Q5:為了防疫需要,如不以法律規範,還能如何讓醫事人員減少出國、避免防疫人力缺失?

事實上,醫療人員對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旅遊疫情警示,本來就會掌握,並根據警示決定避免前往該地區,加上醫護人員工作上已經早有心理準備,在疫情緊繃的這段時間,恐怕無法按照原本計畫排假,受到禁令衝擊的人數並不多,是否還需要用到法律授權上有爭議的禁令,有待商榷。

各家醫院也早已柔性勸導同仁避免出國,以免返台後因為居家檢疫、隔離而產生人力缺口,第一線醫院已經透過內部的人力調度因應。至於如果醫院本來准假,在禁令公布後又要銷假,就要看契約中是否有提到銷假規定,如果沒有、反而會出現爭議,醫師也可以主張說他不要遵守。

包括台北巿醫師職業工會、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嘉基工會,也陸續發出聲明強調,醫院同仁都願意共體時艱,堅守崗位,但政府及醫療機構也應儘速與工會及員工協商,無論因為接觸疑似個案、在限制令之前進出疫情警示國家後,必須自主健康管理、隔離的風險,不能只讓第一線醫事人員承擔,應給予有薪公假;而為了強化防疫網,包括疫情期間的加班費、旅遊損失等,也應提供相關補償,共同以「非侵害式」的手段,讓醫事人員與政府達成一致的目標。

楊惠中、周宇修、劉繼蔚、陳亮甫(2020),「非常時期非常手段?5QA解析『醫事人員出國禁令』爭議」,報導者The Reporter224日,生活醫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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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印象」是弱勢就業的最大障礙!

2010年7月11日

作者 楊惠中,法律、傳染病、社會福利人;專研醫療法律、傳染病防治;提倡國家責任,推廣醫療人權、性教育及反歧視運動。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至一般職場就業,「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明定:「達一定規模以上之公、私立單位,應依其員工總人數計算進用一定比率之身心障礙者(簡稱「定額進用」制度)。」惟立法過程中,立法委員考量某些特殊部門因工作性質而有窒礙難行之處,認部分具高度機動性、危險性及急迫性等工作,排除身心障礙者擔任。該排除計算新增:「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範圍,於98年7月11日起正式施行。

    「定額進用」制度剛屆滿一年了,當社會新鮮人抱怨工作難尋、薪資低的問題,可否想過,有一群人至今還無法「開始」工作?端賴國家救濟是身心障礙者期待最好的「待遇」嗎?國家還有多少本錢可以支付每一個人都可能發生的失業補助?
 一年了,我們的國家是否還記得「」達一定規模以上之公、私立單位,應進用一定比率之身心障礙者」這件事?

     經濟安全是國民非常基本的需要。這樣的需要,因為一般民眾同樣面臨「失業潮」;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與否,似乎對於國家來說,已經不是最重要。

    那麼,我們何時也會被歸類「不重要」?

    進用身心障礙者謂為世界潮流,現有的例外計算方式,擴大排除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範圍,是否符國家照顧身心障礙者之目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又,身心障礙者是否理所當然為「被照顧者」的角色?是否僅能限制於「室內」職場環境?諸多想像與疑慮,是否也應該一一被檢視?

    事實上,法令所提排除之職缺,多能透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提供的「職務再設計服務」以及相關輔具的協助,改善工作的條件與環境,使身心障礙者不再是障礙者!

    政府機關任用身心障礙者是無可推卸的責任,並有火車頭效用,藉此引領民間起而效尤。目前世界各國,尤其是社會福利完善的歐洲─法國、匈牙利、波蘭、德國、奧地利,甚至鄰近的中國、日本等,政府皆主動任用身心障礙者於公部門工作。身心障礙者的能力更是履獲得大眾的肯定。比利時因為視障者聽覺靈敏,協助監聽屢破大案;國內亦有視覺障礙者擔任精神科醫師、律師、教師,脊椎肌肉萎縮症患者錄取社會工作師及律師。顯示身心障礙者若能在適當的環境輔助,事實上表現與成就與一般人並無相異(甚至有過人之處)!

    我們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想像」,不應該還是停留在「弱者」、「被照顧者」的刻板印象。「刻板印象」一直是弱勢就業的最大障礙!

    那麼,政府與企業,妳/你們準備好「定額進用」了嗎?

    我們應基於為身心障礙族群發聲之位置,致力於推動身心障礙者之各項權益。提供以下數點幫助大眾正確認識身心障礙者,以瞭解身心障礙者「並不是」理所當然為弱勢:
    由於大眾對於身心障礙者仍保有刻板印象,直覺認為身心障礙者於職場必受限,施予保護視為必要。事實上,身心障礙者是否適任該職務,必需經過專家職務分析評估及建議,才得以確認是否排除。
對於身心障礙者具危險之工作,一般的工作者同樣會有危險。如何應該改善職場空間、設置無障礙環境,才是解決危險之道;而不是一律予以排除。
    身心障礙者障別何其多,障礙程度之強弱亦並非無法控制/治療,一體限縮就業範圍,實對於許多需要進入市場就業、負擔家計及扶養子女之身心障礙者不甚公平。
承上,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實非合理。因文明發展,精神病分類愈趨細緻,精神病者並非為完全無行為能力,輕微如:「失眠、悲傷、心悸等症狀」,是否即認定勝任公務人員之工作?專家職務分析評估實有必要。
身心障礙者亦有專長,提供工作機會可促進就業,自立獲取收入。相對而言,可減輕政府福利支出,以減輕全民的負擔。依此觀之,政府單位應優先釋出工作機會,作為民營機構的表率,勿以未經實證而一律排除身心障礙者進用。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7項明定:「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範圍,『得』於本法施行細則另定之。」該條文係規定「得」於本法施行細則另定之;而非「應」訂定,站在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立場,實可不予訂定相關排除範圍。
    依先前勞工委員會業務報告得知,先天性身心障礙者的比例不高,大多是後天因疾病、受傷或職業災害所造成。故原即具備工作能力,唯需職務再設計。
    現今醫療科技發達,許多身心障礙者皆已備有輔具,社會參與及生活方式實與「一般人」並無二致,經濟安全涉及「人」的工作與生存等基本權益,排除進用的工作項目必需先行專業鑑定與評估,再委託專門機構職業分析證明;而非行政部門僅以「命令」公告拒絕身心障礙者,毫無任何依據。

    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制度,原本即是不完美社會下的暫時性權宜措施。未實施定額進用制度的國家有兩種:「一種是超完美社會,即高福利、高支持、高包容接納的社會,因此根本不需要定額進用制度,身心障礙者即可依其能力就業;另一種是完全缺陷社會,根本無法接納身心障礙者的社會。」我國現正處於二者之間,故必需施行定額進用制度,以落實憲法照顧「每一個人」之美意!

๑۩۞۩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事蹟۩۞۩๑.
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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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醫師的告白:各式埋線回春拉皮的真相
【中時健康 薛雅文/台北報導】2014.03.19 

整形醫師的告白:各式埋線回春拉皮的真相 
  這幾年,如果消費者有留意醫美產業的消息,一定會注意到有一股趨勢正在興起,就是拉皮的選擇多了好多種名詞。早些年的電波拉皮、微波拉皮到最近與各種「線」相關的拉皮方法,一如絲線、拉線、羽毛線、逆齡線、玫瑰線,甚至4D線,到底這些線是真的有效,還是只是業者的噱頭?

埋線如何做到拉皮!?

  台灣形體美容整合醫學會理事長詹富盛表示,目前美容醫學界有許多的研究發現,原本應用在手術縫合的手術縫線,具有刺激人體內纖維蛋白、膠原蛋白增生的特性,因此轉而將之應用在肌膚的回春治療,目前以可吸收線為主流,但是不可吸收的nylon線在韓國也有許多醫師採用。

  這些線有的很細,單純埋入真皮或皮下刺激膠原蛋白生長,改善膚質,手法就像中醫常見的埋線刺激穴位一樣。有的線較粗,可以利用切削的方式讓線具有倒勾而能將下垂的表皮、真皮和深部的韌帶重新拉緊,並且利用其刺激膠原蛋白生長的特性,讓皮膚固定在新的位置而能抵抗地心引力,達到拉皮的效果。

  但在那麼多的名詞中,其實只是代表了各家廠商推出的商品名,消費者只需要區分一件事,就是它到底是細的平滑線,或是較粗的有勾線?詹富盛理事長說,如果是平滑線,就是以膚質改善為主,緊致效果不如粗的有勾線,在韓國,則是這兩種線併用,以有勾線為拉皮主力,平滑線則用來輔助膚質改善。

台灣醫美窘況 以PDS手術專用縫線切割勾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台灣有取得真正第二類醫材許可證的其實只有平滑線,而且只有一家廠商取得,其他平滑線或任何的有勾線並沒有一家正式取得第二類醫材許可。因此,部份診所為了達到國際同步的技術水準而不得不偷跑,私下引進韓國熱門的線材,卻也觸犯了法規紅線而被檢舉查抄。

  而有許可證的線也因為做的是獨家生意而使售價水漲船高,雖說這是自由市場的必然,但也讓台灣的醫美國際競爭力下滑與停頓不前。為了突破這種困境,少數醫師開始自力救濟,選用目前國內具有許可證的手術線材,自行切割成有勾線以避開法規紅線,並且讓醫師在選擇有勾線的長度時能根據客人的需求而客製化,貼近每個人的狀況。

  台灣形體美容整合醫學會法務顧問楊惠中表示,根據行政院衛生署2013/01/04公告:「美容醫學」一般係指由專業醫師透過醫學技術,如:手術、藥物、醫療器械、生物科技材料等,執行具侵入性或低侵入性醫療技術來改善身體外觀,而非以治療疾病為主要目的。為了跟上國際醫美技術的腳步,又不能違法偷跑引進國內尚未取得輸入字號的線材,台灣的醫師不得不採自力救濟的方式,就是使用國內已核可的線材,再自行切割符合臨床上線雕拉皮的需要,以求不要落後韓國太多。

  對此,每個月固定前往韓國交流研習的詹富盛理事長指出,簡單使用傳統縫合線稍加裁切之後,配合醫師的手法技術,在美容拉皮方面的應用,於韓國醫美界已發光發熱十來年,光是這一點點小小的變化,台灣就輸了韓國一大步。

  也許,政府高喊開發國際觀光醫療市場,努力拼經濟的同時,更應積極輔導有意引進韓國新式相關醫美醫材的廠商取得許可證,才能保持台灣醫美的國際競爭力於不敗,並鼓勵國人自行研發相關醫材,以期能扭轉目前我國醫美實力大幅落後於韓國甚多,並且差距還在拉大中的局面。  

相關關鍵字:整形外科 、回春拉皮 、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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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   

愛滋脂肪移位新藥 盼納健保

【臺灣立報/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愛滋感染者經常會出現脂肪移位現象,導致臉頰乾枯消瘦,影響愛滋感染者的社交生活。目前已經有新藥可供治療愛滋感染者脂肪移位,露德協會理事楊惠中指出,健保可考慮納入給付。

愛滋已可有效控制

臺灣自1986年發現第一例本土愛滋病例,到目前已經邁入第26個年頭。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愛滋感染者人數為2萬2,491人。由於歷經醫學科技的發展,愛滋感染者的壽命與一般人並無差異。自從何大一於1995年將雞尾酒療法(HARRT)應用於臨床之後,愛滋病患者的死亡率大為降低。20多年前的感染者,現在還生活至今。愛滋如同糖尿病、高血壓等,雖無法完全治癒,但透過藥物可有效控制,社會對於愛滋感染者的接納程度也愈來愈高。

脂肪移位恐影響社交

然而,如果感染者在服用合併療法2年以上,常有不同程度的脂肪分布改變症候群(俗稱脂肪移位)現象。臉部皮下脂肪喪失的現象最明顯。手臂、腿部、腹部、臀部的脂肪也會喪失,脂肪層越薄的地方越明顯。讓原本身體機能健全的愛滋感染者,看起來就像病人,影響愛滋感染者的社交生活,

新藥為感染者福音

目前在微整型醫學已經出現治療脂肪移位的藥物3D聚左旋乳酸(PLLA;又稱「Sculptra」),可用來治療淚溝、蘋果肌凹陷、未老先衰的臉頰細紋、脂肪留失部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正式公告Sculptra為愛滋病患治療脂肪移位之藥物,並全額以健保給付。

美國美容醫學會(AAAM)醫師黃仲立指出,年輕的脂肪不僅具有保溫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具有支撐及維持彈性的功能。一旦脂肪萎縮體積減少,不但會產生凹陷的老化跡象,也暗示大規模的組織老化正在進行。而3D聚左旋乳酸是透過刺激部位產生大量膠原蛋白以增加體積,透過產生大量具有彈性的膠原蛋白,可以重塑因脂肪移位產生的凹陷萎縮,能使皮膚具有拉提緊實的功能。

黃仲立指出,一個3D聚左旋乳酸療程費用約10萬元,效果約可持續25個月,但目前僅運用在醫美領域較多。楊惠中指出,國內健保可考慮對愛滋感染者部分或全額給付3D聚左旋乳酸療法,讓愛滋感染者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2011/12/06 臺灣立報】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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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外科醫師不一定會割雙眼皮

楊惠中

(蘋果日報) 

Q:日前台大外科醫師洪浩雲出走至醫美工作3個月,又回到外科任職。依你長期從事醫療法律及醫病關係權益問題,怎麼看這現象?

A

   行政院衛生署就美容醫學做了非常明確的定義公告及新聞稿:「『美容醫學』一般係指由專業醫師透過醫學技術,如:手術、藥 物、醫療器械、生物科技材料等,執行具侵入性或低侵入性醫療技術來改善身體外觀,而非以治療疾病為主要目的。」由此不難看見,美容醫學涉及的並不一定是病患人權議題;反而比較是「消費者人權」問題。

   洪醫師事件帶出許多問題,大家都鼓掌稱讚他願意回外科;但他當初在毫無訓練之下(客觀應該說幾乎沒有),來到醫美執業3個月後又回到外科,從病患/消費者權益來看,他並不是個負責、專業的醫師。

   怎麼說呢?醫美的客人本來就多不是病人,若用治病的角度執行醫療,其實什麼也不用做。但為什麼她/他們想改善外貌?也許是職業需要(演藝圈、空姐、模特兒),也許是失戀、失業,又或許孩子將結婚參加重要婚宴,某方面來說是解決社會需求,外在的改變對她/他們很重要,醫美醫師就是在幫助這樣的消費者。

   目前主管機關迫切需要解決五大科醫師(內、外、兒、婦和急診)不足的問題。然而,醫師在醫院開個刀一般需要5、6小時,健保只補助幾百塊(客觀說真的很少);加上值班、被告壓力,醫師也是人,狀況不好,但最終倒楣的還是病人。五大科醫師轉到醫美的比例很高,其中以婦產科跟小兒科最多,因為這兩科因少子化,醫師壓力大、工時長,被病人家屬提告的機率很高。

   今年衛生署想整頓這現象,先拿醫美產業開刀,規定除了整外跟皮膚科,其他科別的醫師必須修習學分,目的是想把五大科的醫師拉回本科。這引發一些執業非常久的醫美醫師不滿,質疑整外跟皮膚科何以不用經過訓練即可執業?整外醫師就一定會割雙眼皮、植髮嗎?洪醫師在台大的外科訓練,相信一定非常紮實;但,美感、心理諮商、醫美療程的訓練呢?甚至對於美容產品的瞭解呢?也難怪洪醫師在醫美診所期間只能打雷射,直說醫美不是他想像中的簡單!一位現非常知名的植髮醫師,他當初從婦產科轉做植髮,而且已經是種子教師10多年;但他惱怒衛生署要求他重修衛生署的美容學分,我認為衛生署始終沒把臺灣醫療體制問題釐清,只是一昧下達政策,強制規定有意轉入醫美的醫師配合。這種僵化的制度才是扼殺臺灣醫師的兇手。

Q:制度上有何問題?

A

   我從醫學生畢業談起。一般醫學生畢業是統一先考一般科別,取得醫師執照後,再到醫院受訓2至4年,然後考專科。如果走醫美,目前只要一般科,不用專科,許多醫學生碰上現今醫療體制衰敗,醫療環境差,根本不想進醫院,就抄捷徑改走醫美。重點是衛生署不承認美容醫學會頒發的證書(當然也不承認醫美專科),醫美醫師只能自費到外國進修,但通常取得國外訓練認證回臺灣,主管單位不承認,這不是很矛盾嗎?目前我們有合法登記的中華民國美容醫學醫學會(內政部台內社第8312826號),也常辦理會員受訓、規範、專科考試、頒證等,衛生署究竟為什麼不承認?

   中華民國美容醫學醫學會是合法登記的社團法人,就像一對新婚夫妻已向國家合法登記為配偶,縱使某方的父母不同意,有影響對新婚夫妻的婚姻法律效益嗎?衛生署就是醫師們的父母,衛生署可以忽視法律嗎?

   醫療制度還有許多待改革,還有多少類似洪浩雲醫師以為不用任何醫美訓練就可以出走到醫美現場執業,若就病患/消費者權益角度來看,衛生署豈不是幫兇?也難怪現今美容醫學產業參差不齊,糾紛當然少不了。衛生署不承認美容醫學醫學會的專科證書;但讓沒有任何經驗的醫師直接到醫美執業,這樣有比較好?而當初轉到醫美的那群醫師可能已經回不去本科了,因為他們連藥要怎麼開,都忘了。

   美容醫學不是專科?從病患/消費者權益來看,似乎有存在必要。

Q:醫學生都不走本科,這樣會不會像郭台銘講的浪費教育資源?

A

   這是整體環境問題,臺灣政府該負最大責任。所以現在新加坡、馬來西亞、大陸每年都直接在台大、陽明畢業典禮設攤、徵才,是我們留不住自己的人才。

   我認為職業應該是自由選項,不是只有一條路可行。如果醫學系學生能將自己的專業運用在他的行業,那也不錯。劉昱亞,台大醫學系畢業後,他並沒有想當然耳地成為披白袍、拿聽診器的醫師,反而到外商公司擔任商業顧問,提著公事包到世界各國替客戶研擬商業策略。有人說他辜負國家栽培;但我不認為,畢竟當醫師並不是醫學生的唯一選擇。現今的醫療環境惡劣,醫師轉戰醫美,其實也是為生命找出口的方式,至少對臺灣的經濟、外交及醫療還是有不少的幫助(至少還留在臺灣當醫師)。相信有越來越多的國外企業向臺灣醫師招手,劉昱亞出走只是肯定有更多好的選擇,政府一方面想推動觀光醫療;一方面限制醫美進行廣告及種種要求,以為五大科的醫師得以回流,殊不知,衛生主管機關似乎就是幫凶。

臺灣的醫療水準是世界知名!但,為什麼我們的醫療環境讓醫療人員不願「走本行」?這正是衛生署應該正視的問題。

   我期待病患/消費者人權還有更好發展空間,希望政府真能幫上忙!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楊惠中(2013),「人間異語:外科醫師不一定會割雙眼皮」,蘋果日報,3月29日,A24版。

๑۩۞۩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事蹟۩۞۩๑.
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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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嚴苛?2/3愛滋帶原沒吃藥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在抗愛滋雞尾酒療法開發出來,愛滋病已如同一般慢性病,可透過藥物有效控制。不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調查發現,不少感染者未吃藥、吃藥效果沒有以前好,每6個已服藥者出現嚴重藥物副作用,影響工作、生活品質。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共回收1058份有效問卷,其中有3分之2的感染者從未服用藥物,楊惠中說,這與衛生署建議的用藥標準嚴苛有關,不少醫師選擇在CD4(免疫指數)200時才給藥,等於是發病才給藥,而世界衛生組織在今年1130發布的治療新方針,強烈建議「提早治療」,應在CD4細胞單位計數在350時用藥,一些先進國家則是在CD4500時接受治療。

「我在等著救命藥」,感染愛滋10多年的D先生說,他的抗藥性檢測顯示,台灣現有的3大類抗愛滋病毒藥物,都不足以控制病毒,也就是「無藥可用」,每一種藥物副作用的「苦頭」都嘗過,特別是讓他一天1020次拉肚子的副作用,還因為常常來不及,必須一天洗澡57次,不僅影響他的工作、生活,也影響其人際關係。而且像他一樣的感染者並不少。

楊惠中說,調查也顯示,服藥者出現嚴重副作用多,服藥效果不佳者達13.5%,不過很多感染者對藥物知識、治療模糊不清,甚至近半不知道什麼是「愛滋病毒的抗藥性檢查」。

衛生署疾管局組長楊靖慧說,提供給醫師的愛滋治療指引是CD4計數200一定要用藥,但200350時則是要諮詢醫師、350以上則可以暫緩用藥,但「治療指引」並不是給付規範,而目前美國有新的藥物上市時,國內也會盡可能提早引進,也仍有公務預算給付藥物。

2009/12/03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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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滋用藥給付嚴?疾管局反駁

【台灣醒報記者林怡秀報導】只要經過藥物治療,愛滋病現今已成為可長期控制的慢性病。民間團體指出,由於政府健保給付標準嚴苛,至今仍有高達2/3的愛滋病友從未服藥,就算服藥,引發副作用的比例也高達1/4,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服不服藥,對愛滋病友來說都是折磨。但疾病管制局對此嚴正否認,表示只要醫病間溝通好就給藥。

「我一天拉肚子都要拉十幾二十次,不但嚴重影響工作,人際關係也完全歸零...」感染愛滋十幾年的D先生說,由於腹瀉狀況太頻繁,有時甚至拉在衣服上,排泄物的味道洗也洗不掉,讓他難以維持正常生活。這是愛滋藥物帶來的副作用,而有1/4的愛滋病友,幾乎都經歷過T先生這樣的處境。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執行秘書楊惠中說,由於愛滋藥物的藥效強,產生副作用的狀況非常普遍,「除了嚴重腹瀉,還有頭暈目眩、精神委靡等症狀,讓愛滋病友很難過正常生活。」

楊惠中表示,副作用持續的狀況因人而異,不過剛開始服藥的半年內幾乎都會出現,因為副作用而丟掉工作的病友更是大有人在。

更值得注意的是,服藥病友要忍受副作用折磨,但還有2/3的病友竟然從未服藥,「以前健保局時代,規定免疫指數(CD4)350以下才能申請給付,不過現在疾管局標準更嚴苛,CD4要在200以下才能申請。」楊惠中說,200以下已經是發病狀態,「都發病了才給藥,有用嗎?」

楊惠中表示,目前先進國家的給藥標準是500,之前健保局規定350已經是底限,但疾管局基於健保預算的考量,把標準拉低到200才能申請,「這時免疫力已經低到連呼吸都會感染黴菌了!」楊惠中說。

不過,疾病管制局組長郭靖惠對此嚴詞反駁。表示不管是疾管局或健保局時代,給藥標準從沒變過,「只要病患和醫師間溝通好,不論CD4多少都會給藥。」她也指出,500以下就給藥的說法並不正確,「因為這時不會有任何症狀,一旦開藥就得終生服藥,病患也不見得願意吃。」

台灣醒報  實際入稿日期:2009-12-03 15: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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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   

愛滋脂肪移位新藥 盼納健保

【臺灣立報/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愛滋感染者經常會出現脂肪移位現象,導致臉頰乾枯消瘦,影響愛滋感染者的社交生活。目前已經有新藥可供治療愛滋感染者脂肪移位,露德協會理事楊惠中指出,健保可考慮納入給付。

愛滋已可有效控制

臺灣自1986年發現第一例本土愛滋病例,到目前已經邁入第26個年頭。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愛滋感染者人數為2萬2,491人。由於歷經醫學科技的發展,愛滋感染者的壽命與一般人並無差異。自從何大一於1995年將雞尾酒療法(HARRT)應用於臨床之後,愛滋病患者的死亡率大為降低。20多年前的感染者,現在還生活至今。愛滋如同糖尿病、高血壓等,雖無法完全治癒,但透過藥物可有效控制,社會對於愛滋感染者的接納程度也愈來愈高。

脂肪移位恐影響社交

然而,如果感染者在服用合併療法2年以上,常有不同程度的脂肪分布改變症候群(俗稱脂肪移位)現象。臉部皮下脂肪喪失的現象最明顯。手臂、腿部、腹部、臀部的脂肪也會喪失,脂肪層越薄的地方越明顯。讓原本身體機能健全的愛滋感染者,看起來就像病人,影響愛滋感染者的社交生活,

新藥為感染者福音

目前在微整型醫學已經出現治療脂肪移位的藥物3D聚左旋乳酸(PLLA;又稱「Sculptra」),可用來治療淚溝、蘋果肌凹陷、未老先衰的臉頰細紋、脂肪留失部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正式公告Sculptra為愛滋病患治療脂肪移位之藥物,並全額以健保給付。

美國美容醫學會(AAAM)醫師黃仲立指出,年輕的脂肪不僅具有保溫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具有支撐及維持彈性的功能。一旦脂肪萎縮體積減少,不但會產生凹陷的老化跡象,也暗示大規模的組織老化正在進行。而3D聚左旋乳酸是透過刺激部位產生大量膠原蛋白以增加體積,透過產生大量具有彈性的膠原蛋白,可以重塑因脂肪移位產生的凹陷萎縮,能使皮膚具有拉提緊實的功能。

黃仲立指出,一個3D聚左旋乳酸療程費用約10萬元,效果約可持續25個月,但目前僅運用在醫美領域較多。楊惠中指出,國內健保可考慮對愛滋感染者部分或全額給付3D聚左旋乳酸療法,讓愛滋感染者享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2011/12/06 臺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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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新藥不來 卡在政府沒效率

【臺灣立報/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協會在3日舉辦記者會指出,由於政府未進新藥,不但有2成5以上的愛滋服藥者出現嚴重副作用,更有1成3的愛滋患者疑似因抗藥性問題,服藥效果不佳。

根據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協會進行的台灣愛滋感染者用藥經驗問卷調查指出,在愛滋感染者中,每4個已服藥者,就有1位出現嚴重的藥物副作用,而每6個已服藥者,就有1位因藥物副作用而影響工作與生活作息。

台灣從1986年發現第一例本土愛滋病例,到今年10月為止,國內感染愛滋「通報人數」已累計1萬8,815人,存活人數為1萬5,533人。事實上,愛滋就如同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雖然無法完全治癒,但可透過藥物有效控制。

然而楊惠中表示,近來常有愛滋感染者反應可能因抗藥性問題,造成服藥效果較以往差。

此外,由於不少愛滋感染者通常合併肝炎對現有藥物產生抗藥性,必須換藥,但卻面臨無藥選擇的情況。

愛滋感染者D先生現身說法表示,自己已經對目前台灣市面上的三大類抗愛滋藥物產生抗藥性,因此即使吃藥也沒有治療效果,只能指望衛生署引進新藥。D先生表示,政府明知國外有新藥,卻因為衛生署引進新藥的行政效率過慢,等於漠視病友的生命權,而愛滋患者的生命只能靠衛生署與健保局來施捨。

楊惠中表示,根據調查指出,目前台灣愛滋治療有很多問題,包括服藥效果不佳、劇烈的副作用讓感染者難以繼續服藥。

另外,醫療院所對於規律服藥,但效果欠佳等部分,也應該積極檢討原因,不能只視為少數個案。而目前愛滋合併B型肝炎以及C型肝炎,造成治療困難的狀況,相關單位也應該提出可行的治療方式。

權促會也呼籲衛生單位,不能以有藥就算數的方式處理愛滋感染者。愛滋感染者需要有效果的藥物及治療,衛生署應該盡快引進新藥,拯救愛滋感染者的生命。9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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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政府製造恐愛滋

病患遭社會排擠20年

【立報記者沈伶鎂,台北報導】

日前民航局的「B肝工作禁令」引起強烈反彈,禁令隨之取消。

性別人權協會指出,醫界早已證明B肝傳染途徑與愛滋病毒完全相同,並不造成一般生活及職業危害,但全台超過6千名愛滋感染者,卻仍被當成罪犯,巧立各種名目及體檢強制將其排除在工作外。

性別人權協會表示,美國去年就將愛滋病從法定傳染病剔除,菲律賓等國也明定反歧視法條,但台灣政府宣導不足,還以各項政策捕捉愛滋感染者,感染者人權被架空,致使20年來社會依舊誤解愛滋病。

政府宣導不足性別人權協會引數據表示,1984台灣發現首例愛滋感染者,至今全台已超過6千名感染者,其中近9成年齡介20~60歲間。

愛滋病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這群人充滿生產力卻被社會硬生生剝奪工作權,她感嘆外界竟以「愛滋感染者能存活,就是社會給的恩典,何需保障工作權」漠視愛滋患者生存權。

林宜慧說,20年來台灣的愛滋病知識未隨愛滋病普遍化而成長,政府設法揪出患者,社會論述亦僅止醫療及救護,從未以人權看待感染者處境,將愛滋病與犯罪劃上等號。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解釋,原因出在民眾複製政府傳達的恐懼。

王蘋說,人們對於無知事物恐懼本屬常態,但台灣現今存在「恐同」、「恐愛滋」等等懼怕,顯示政府未盡宣導教育工作,「政策帶動的只是製造恐懼」。

法令有漏洞接吻會不會傳染愛滋?被叮過愛滋病患的蚊子叮咬是否會被感染?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法律政策委員會理事楊惠中表示,這是許多人常問的問題,顯示社會愛滋常識不足。

衛生署明知愛滋傳染途徑低,只要做好防護措施,甚至不會經性行為感染,卻不盡宣導之責,讓社會處於恐懼之中。

另外,楊惠中也發現政府法令漏洞百出,很多僅是假藉關懷愛滋者之名,行驅逐之實。

他表示,憲法明定人民工作權應予保障,並得自由選擇工作職業,但許多機構卻仍以「不能患有法定傳染病」為由拒絕愛滋病患者進入職場;就業服務法雖規定不得歧視就業權,卻遺漏愛滋病等患者權益。

楊惠中建議,應明列反歧視法律,讓所有罹患愛滋病的求職者得享與一般人相等工作權,當中應包括不得要求驗血,對感染者資料予以保密。

菲律賓替代方案法律研發中心資深專員GildaE.Guillermo表示,菲律賓已立法反對強制篩檢愛滋;也不可歧視愛滋,否則將受罰責。

性別人權促協會國際組召集人倪家珍以國際勞工組織聲明為例,盼各界捍衛並尊重愛滋感染者人權,對愛滋感染者的污名歧視,將使得愛滋預防工作事倍功半。9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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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愛滋患者用藥效果差

籲政府進新藥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3日電)

「我是拿命在等藥」10多年前感染愛滋的D先生今天表示,新藥引進速度太慢,等於謀害愛滋病友。權促會調查顯示,有13.5%的患者,服藥效果不佳,呼籲政府重視愛滋病患權益。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召開「台灣愛滋病感染者用藥經驗問卷調查發表」記者會,並邀請愛滋感染者D先生現身說法。

權促會針對1058名愛滋感染者調查,結果發現,「從未」服藥者佔69%,楊惠中表示,這與衛生署所訂愛滋感染者服藥標準過於嚴苛有關。

調查也發現,每4名已經服用藥物者就有1名出現嚴重或非常嚴重的副作用,約每6名已服用藥物者就有1名嚴重或非常嚴重影響工作、生活作息。

值得注意的是,楊惠中表示,已服用藥物1年以上的愛滋感染者,有21.5%的免疫指數(CD4)少於350,顯示長期服用藥物效果不佳。在控制病毒量方面,則有13.5%仍測得到病毒量,顯示病情未有效控制。

10多年前感染愛滋的D先生說,現有的3大類抗愛滋病毒藥物都有抗藥性,吃了效果也不好,藥物組合換了10多次,不停忍受副作用,甚至有一次藥物副作用讓他1天拉肚子10多次。

D先生說,自己還算幸運,他有位朋友免疫指數接近0,只能躺在醫院病床上持續發燒,他形容這群人都是「拿命在等藥」。他說,「我要活下去」,他只要求一個基本救命的藥,讓他能夠把命留下來的藥,呼籲衛生署與中央健康保險局加速新藥引進。

楊惠中也提出政府重視愛滋病患權益的呼籲,加速新藥引進。同時,愛滋合併BC肝的比例相當高,政府與醫界也應提出可行治療方案。

另外,楊惠中表示,對於愛滋感染者用藥時機也應提早,現行規範是免疫指數降到200才有用藥給付,時機太晚。建議相關單位應比照WHO(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免疫指數下降到350,就開始給付用藥,提高治療效果。9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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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藥費喊窮!4年後缺口150億

衛生署擬要病友部分負擔

now new.png  NOWnews – 2012年9月28日 上午11:03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未命名

 

愛滋已經是可以控制的慢性病,但終身服用抗病毒藥物的龐大藥費,恐壓垮衛生署公務預算財務?疾管局指出,以去年為例,愛滋治療預算為17.9億,實際醫療支出卻高達26.9億,預估4年後,缺口將達150億,規畫要讓發病者每次就醫自行負擔部分費用,自掏腰包。病友團體則呼籲,愛滋醫療回歸健保才是正途。

台大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今(28)天上午舉辦「愛滋病患醫療費用持續擴張之因應對策─兼顧醫療品質之費用控制方案」公聽會,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公務預算不夠用的財政壓力鍋,頓成焦點。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截止2011年為止,國內累計愛滋病毒染者通報人數2萬2020人,其中有8413人發病、3360人死亡,政府自1997年起、由疾管局編列公務預算,免費提供愛滋感染者抗病毒藥物治療,死亡率由40%下降到4%,目前已經被視為可以控制的慢性病。

但隨著累積存活感染人數日益增加,醫療費用不斷升高,疾管局估算,每一個發病者,每一年的藥費約20至30萬元,以持續服藥40年計算,藥費成本高達約千萬;而近5年,愛滋公務預算超過8成都花在醫療費用上,但累計的差額缺口仍有23億。

周志浩強調,疾管局一年的公務預算約60億,其中愛滋約17、18億,已佔去3分之一,但還不夠用,已影響到包括疫苗、結核病等其他傳染病經費,這才考慮要以壓低藥價、優先選用廉價同藥效藥物或自行負擔部分費用等多元方式解套。

但「部分」負擔絕不是「大部分」負擔!周志浩說,一年2、30萬的藥費不僅對政府公務預算是壓力,對個人、家庭也是,因此,即使採取部分負擔做法,也會考量個人經濟狀況而有所調整。

但病友團體則認為,公務預算主要是用在公務政策的推動,愛滋醫療應回歸健保為宜,愛滋感染者同樣繳健保費,而愛滋病也已被認定為慢性疾病,於理於法都應回歸健保體制之中。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部分負擔要收多少,才真正對財務有幫助?一定會有人負擔不起,屆時政府是不是還要補助?部分負擔並不是一個真正有幫助的解答,形式意義遠勝於實質意義,應回歸健保,在健保制度下,依規定部分負擔,才是公平合理。

๑۩۞۩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事蹟۩۞۩๑.
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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