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愛滋病防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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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中:愛滋35年 敵不過政客製造恐懼

(蘋果日報)

    新北市議長蔣根煌先前公開抱怨:「同性戀是愛滋病溫床,有夠恐怖!」(1)讓各級教育工作者、疾病防治、醫護人員、平權工作者多年來推動防治、教育,都敵不過一個經人民投票選出具有公眾話語權及決策權的地方議長靠想像力製造出來的恐懼,前功盡棄!

    當愛滋在台發現35年的今天,愛滋已有明確的傳染途徑、預防跟治療方法,但某些人對於愛滋仍存有迷思或疑慮。質疑與查證其實不難;但要有意願思考。諸如此類製造民眾恐慌的歧視訊息,這幾年不斷地透過網路社群轉傳。不但讓很多關注教育卻無從查證的家長們,幾乎信以為真且焦慮不已,更漠視了很多認真落實性平教育的實務工作者,也重創第一線醫護人員的努力。

    偏見訊息得以穩穩地傳遞,往往不是因為它具有真實性;而是它徹底利用了閱聽眾不假思索的惰性,成功地煽動閱聽眾的情緒與恐懼。歧視訊息傳遞的用意,從來都不是要好好瞭解平等、教育的意義,更不想協助大眾正確瞭解議題;而是讓恐懼煽動大家一起不明就裡的起鬨,本質上就是惡意破壞社會秩序!

    公眾人物的話語權應該有所節制,因當社會輿論形成聲量,容易被一般人誤以為是普遍的共識。這樣努力偽裝自己是「正常人」,為有意/無意嘲笑、區隔「不正常的人」的策略與被害者心態,假裝善良又假藉大眾也這麼說,形塑多數即可戲謔、霸凌少數/弱者的正當性,這不是負責的教育行動,非常可惡。到底要多麼大的疾呼,才能把這麼簡單的邏輯輸送到這些腦袋裡?似乎平等、接納的概念在我們的文化中一直不受保護。

    愛滋病毒的特殊性,感染者本身就是多重弱勢族群,跨越身心障礙議題、老人/長期照顧需求、性/別偏見、藥物控制良好的青壯年就業、就醫受歧視、女性感染者受汙名、兒童/青少年就學受歧視、嬰幼兒/母子垂直感染、防治、外籍人士感染愛滋驅逐出境等問題,愛滋感染者就是弱勢中的弱勢,甚至弱勢到無法告知身邊親友的弱勢!各國也才會有特別立法保護疾病隱私。

    愛滋病猶如一面鏡,照出人們的恐懼、無知、不願正確認識,以致合理化了污名、甚至不正常高度聯結是特定族群才有的病;導致自以為是愛滋絕緣體者,也不斷有感染的案例。(2019)年聯合國世界愛滋病日宣導主題「Communities make the difference(社群創造改變)(2)。我們無法避免歧視一再發生;但我們絕對有責任正確傳遞給我們周遭的人;甚至勇於舉報不實網路謠言,已有男子散布愛滋假消息受裁罰案例(3)我們的社會不該縱容人「失言」卻不必負任何責任。畢竟每一人皆有可能成為病患族群,並非疾病之絕緣體,理應互相尊重、關懷、投予善良之同理心才是。

(1)韓回新北市議會 蔣根煌:同性戀是愛滋病溫床 有夠恐怖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1116/3758435/?fbclid=IwAR0xRIcoWW-_gKg5zY7oEH3GVLKUn95-YVyNLN7POHxZVhzofMvPO9sPd44

(2)The theme of this year's World AIDS Day is "Communities make the difference".

https://www.unaids.org/en/resources/campaigns/WAD_2019

(3)轉貼同婚法過愛滋盛行謠言 男子裁罰300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23983?fbclid=IwAR0bUNe6KNksuasKFa21FIOKSwjH3f3QIxXzo5YlDEZsFODCEC6LjAll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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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中

臺灣露德協會/理事

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

楊惠中(2019),「愛滋35年 敵不過政客製造恐懼」,蘋果日報,121日,A20版。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20191130/34CFQKG7LOZZYUWZQFCO7OGNOI/?fbclid=IwAR0fa0JA4AYbSIPQblPLnBSeBMIO18AzF7IEOOld2bv7izgZfRtMAK88l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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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並非愛滋絕緣體(民生報)

【楊惠中】

再過兩天就是38婦女節,根據疾病管制局二月底的統計顯示,台灣地區的愛滋感染者總數已高達11158人(包含本國、外國籍),其中男性佔91.24%,女性佔8.76%。這是否代表女性為愛滋的絕緣體?愛滋防治的對象是否應只偏重男性?或許,傳染病的預防、控制若只需處理「性別」問題,愛滋病的防治、宣導將化約成輕而易舉之事。

然而,統計數字的懸殊,並不代表台灣女性未受愛滋病波及;相反的,這樣的統計報告正透露:社會長期忽略在疾病中應具備的「女性觀點」性別對待及照顧思維。在傳統的「父權文化」下,女性不免淪為弱勢;而這種價值觀也往往反映在醫藥科技研究中,例如,藥物、人體試驗對象多以男性為主,忽略女性在經期、懷孕、體重、泌乳等體質上的差異。

女性感染愛滋人數真的如此「慶幸」嗎?許多女性感染者是由男友、丈夫等固定、單一的性伴侶所傳染,她們從未思考過自己可能感染愛滋的問題(甚至是B型肝炎、子宮頸癌);而大多數台灣女性,也深信只要「單一、固定」的性伴侶,就可成為愛滋病的絕緣體,以致即使身體出現異狀,甚少懷疑愛滋或其他疾病的可能性,自然未進行篩檢、就診,自然在統計報告中,女性會如此「幸運」!

此外,男性在兵役年齡會進行一或二次全國性體格篩檢,其中包括愛滋檢驗;而女性則無這種全國性的身體檢查,加上長期對自我身體的不重視,因此在疾病管制局的統計報告中,女性愛滋感染者遠少於男性,造成其安全性「似乎」大於男性的假象!

當女性對自我身體有所覺察,希望取得進一步的愛滋相關資訊時,往往需面對一連串社會壓力,承受外界的「有色」眼光;由於社會要求女性對「性」有保守美德,期待女性作為一個「貞潔」、「保守」的主體,因此女性愛滋感染者被賦予「放蕩」、「不檢點」和「濫交」的負面印象,無形地箝制了女性對自我身體的掌控與及時照護。只因社會大眾對愛滋病的認知,仍與「不正常的性行為」作高度連結,承襲著男性主導的社會思維,所以女性與愛滋病的相關性不被接受,那代表女性對父權社會控制的忤逆。

正因社會價值觀的無形壓力,女性往往對於接受篩檢感到恐懼和不安。目前許多醫療院所提供「免費匿名篩檢」服務;縱使放下身段、前往篩檢,女性似乎仍難擺脫各種懷疑的眼神與疑問,這樣不友善的篩檢過程與就診環境,反映了社會對女性的不合理約束;在期待病患隱私受保障和沒有偏見的醫療服務同時,女性是不是應該在醫療場域中退席?對於女性的排擠是不是該繼續?因此,衛生統計數據非但不足以代表女性真實的感染情形,反而透露了臺灣女性在醫療環境下受到壓迫的命運。

政府大力推廣孕婦的產前愛滋篩檢,此一政策固然是對女性健康關懷的重要起步,但僅強調以維護國家成員的健康、減少國家財政負擔為訴求,而非從女性主體出發,是否仍有政策修正的必要性?更重要的,接受篩檢的母親是否能得到完善的後續照顧?篩檢僅是第一步,若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女性又將曝露於一個更不利的環境。

女性與愛滋已是21世紀的重要議題之一,在考量愛滋病的相關處境時,女性的特殊性不應被忽略。政府應察覺這樣的關鍵,發展出適合女性的愛滋宣導教育,增強愛滋篩檢對女性的可近性。

(作者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理事)

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事蹟

楊惠中(2006),「女性,並非愛滋絕緣體」,民生報,36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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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婦女兒童愛滋病問題(蘋果日報)
楊惠中 2006/12/01

還記得,澎湖在十多年前曾發生一名國小學童因輸血感染愛滋嗎?因疾病曝光後,全班的同學與家長擔心受傳染而拒絕與該學童一起上課,僅剩下這名學童與班導師。
時間過得飛快,這名「學童」已高職畢業了。但又為何提及「他」呢?因為,類似的情形,事隔十多年仍屢見不鮮。近日「關愛之家」受社區排擠即是典型例子。 
忽略疾病女性觀點
據教育部先前委託國立陽明大學的研究報告顯示,調查全國161所大專校院,共有122所學校回覆,其中43%的學校不曾設計有關愛滋病的課程與活動,80%以各種不同的名稱明訂愛滋學生管理條例(例如:於校規或招生簡章中,規定學生若感染愛滋病須退學、休學、退宿、不得入學校餐廳、只能住單人寢室等),更有高達「98%」的學校採取勒令休學或定期停學之規定。
根據疾病管制局最新的統計報告顯示,台灣地區的愛滋感染者總數已高達13,255人,其中本國籍男性感染者佔93.04%;女性感染者則佔6.96%。這是否代表著女性為愛滋的絕緣體?愛滋防治的對象是否只局限於男性/同性戀?或許,傳染疾病的預防/控制若只須處理「性別」問題,愛滋病的防治/宣導將會化約成為輕而易舉之事。
然而,兩者相差甚遠的數字之懸殊,並非代表著台灣地區的女性並未受愛滋病波及;相反的,這項統計報告顯示卻透露整個社會長期忽略了女性在疾病中所應具備「女性觀點」的性別對待/照顧思維。
女性感染愛滋的人數真就如此「慶幸」嗎?許多女性感染者是經男友、丈夫等固定、「單一」性伴侶所傳染,因此從未思考過自己可能感染愛滋的問題。
大多數的台灣民眾,尤其是女性,深信只要維持「單一、固定」的性伴侶,就可成為愛滋病的絕緣體。因此即使身體出現異狀,也不曾思考感染愛滋或其他疾病的可能聯結性,自然也就不曾進行篩檢、或就診,當然女性在統計報告顯示會如此「幸運」!又男性在兵役年齡會進行一或二次全國性的體格篩檢(當然包括愛滋檢驗);女性於此並無全國性的身體檢查,加上長期對自我身體的不重視,因此疾病管制局每個月的統計報告顯示,女性感染愛滋的人數,其安全性「似乎」遠大於男性! 
取得資訊飽受壓力
當女性對自我的身體有所覺察,希望取得進一步與愛滋相關資訊時,她們須要面對的則是一連串的社會壓力;許多女性難以承受社會文化的「有色」眼光,因為整個社會要求女性對於「性」的保守美德,無形地箝制了女性對於自我身體的掌控與及時照護,當社會期待女性作為一個「貞潔」、「保守」的主體時,女性愛滋感染者被賦予「放蕩」、「不檢點」和「濫交」的負面印象。只因社會大眾對於愛滋病的知識,仍與「不正常的性行為」作為高度連結的疾病,承襲著男性主導的社會思維,女性與愛滋病的相關性是不能被社會接受的,那將代表女性對父權控制的忤逆。
女性/兒童與愛滋已是21世紀的重要議題之一,在考量愛滋病的相關處境之時,女性的特殊性是不應該被忽略的。「澎湖學童」亦絕不會僅是特例,政府和社會應察覺這樣的關鍵,發展出適合女性/兒童的愛滋宣導教育;增強愛滋篩檢對女性/兒童的友善環境。 

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事蹟

楊惠中(2006),「正視婦女兒童愛滋病問題」,蘋果日報,12月1日,A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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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中代表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臺灣第一個由愛滋感染者和她/他們的家屬、朋友,以及認同人權的社會人士所發起,長期投入愛滋平權運動)為愛滋病友發聲、反應實況,發表臺灣愛滋用藥經驗調查結果。該研究調查/臺灣經驗獲2010年奧地利維也納國際愛滋病大會的邀請,報告臺灣愛滋感染者的醫療人權狀況。
Y.-C. Fang, M. H.-C. Yang, I. I.-H. Lin, & D.-C. Chung(2010), "A survey on Taiwanese PLHIV’s experiences of using HAART", Internatonal AIDS Conference, July 18-23, Vienna, Austria.

楊惠中│報導│人權│事蹟│反歧視

A survey on Taiwanese PLHIV’s experiences of using HAART

Y.-C. Fang, M. H.-C. Yang, I. I.-H. Lin, & D.-C. Chung
Persons with HIV/AIDS Rights Advocacy Association (PRAA), Taiwan, R.O.C.

Abstract number: THPE0900

 

Background

It is announced that all PLHIV in Taiwan are provided with HAART and medical care in a low fee. Taiwanese government is very proud of this policy, and argues that Taiwanese PLHIV have been taken care very much. According to Taiwan CDC’s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record, 60% of PLHIV had sought for HIV-related medical care during 2005.

However, in our practice, the number of PLHIV who have used HAART is much lower than those shown on official report.

So this study aims to understand local Taiwanese PLHIV's experiences of using HAART.  

Method

Self-completion questionnaire developed by PRAATW was used.

The PLHIV involved in this study were contacted in different sites, such as, HIV/AIDS wards in hospitals, NGOs, or prisons.

The study period was during July  ~ November 2009.

Finding

Significant Events about HIV/AIDS in Taiwan

  • 1984   Appearance of the first foreign AIDS case
  • 1985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AIDS Committee
  • 1986   Identification of the first local AIDS case
  • 1987   The delivery of education programs
  • 1990   Enactment of the AIDS Act bill
  • 1992   Foundation of the first AIDS NGO
  • 1997   Introduction of HAART for PLHIV
  • 2007   Amendment of the AIDS Act

Leading factors for HIV infection since 1984

  • 1984-1990, people with hemophilia
  • 1990, 2000-2003, & 2009-2010, male-male sex
  • 1991-1999, heterosexual sex
  • 2004-2008, injecting drug us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ample

  • 1,058 Taiwanese PLHIV answered the questionnaire.
  • Gender: Male 87.4%; Female 12.6%.
  • The median years of being infected with HIV: 3.65 yrs. (range from one month to 21 years)
  • Areas of living:

    Northern Taiwan: 58.2%;     Central Taiwan:21.3%

    Southern Taiwan:19.5%;      Eastern Taiwan: 1.0%

HAART experiences

  • Having Medical Service Card: 98.0%
  • Using HAART:

     Using: 25.0%;           Have used, but not using: 6.0%

     Have not used: 66.1%;    Don’t know: 2.9%

  • Having changed HAART: 12.9%.
  • Median CD4 count: 425 (range 4-1446).
  • Median viral load: 2,387 (range 52-503,300).
  • Having done antiretroviral drug resistance test: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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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愛滋病疫情惡化

楊惠中/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理事

【2005/12/01 聯合報/健康版/E4】

 

至今年十月為止,國內感染愛滋病人數累計達10155人。僅「前三季」,就比去年的一整年感染人數多出2552人。

根據衛生署從八十七至九十一年統計資料,台灣愛滋感染年增率15%左右,可說「穩定成長」,顯示台灣已經連續五年以上屬於聯合國警告的愛滋嚴重地區(年增長率高於10%),疫情嚴重程度只能用「失控」二字形容,政府的愛滋防疫政策實應上緊發條才是。

根據研究,社會環境對愛滋病患愈友善、歧視愈少、醫療系統支持將愈高,一般人對於接受愛滋篩檢意願就高,防疫也將愈有成效。可惜台灣在上述層面仍未完善,需要改進的地方還有很多。

愛滋病感染途徑非常明確,又因為病毒本身的脆弱特質,離開人體即難以生存,怕陽光、高溫、酒精或漂白水,更無法透過共用餐具或共同生活而感染。

愛滋傳染途徑包括:

性行為:與愛滋病毒感染者進行沒有預防保護(全程使用保險套,包括口交)的性行為,是目前全世界愛滋病感染的主要途徑,佔所有愛滋病感染原因比率的70至80%,其中異性戀為6到~70%、同性戀者為5到10%。

輸血:愛滋病毒在血液和精液中的濃度,是唾液10倍、淚水1000倍。輸血(特別對一旦失血就必需大量輸血的血友病患),有極微小比率因輸入篩檢疏漏或空窗期的汙染血液,感染病毒。雖然可能性極低,目前全世界輸血感染愛滋病比率為3到5%;在我國為7.5%。血友愛滋在台灣可說是遭忽視的議題。

共用針頭:是另一種典型血液感染途徑,最常見藥物濫用或吸毒者共用未消毒針頭,經由靜脈注射感染,在台灣比例有漸多趨勢。

母子垂直感染:如果母親是愛滋病毒帶原者,她極可能(約30%的機率)經由母體和母乳將愛滋病毒傳染給新生兒。

所以,一般人的憂懼如共食、一起游泳、洗澡、睡覺、共用馬桶等,都不會因此感染愛滋病毒(因無交換體液的可能)。

蚊蠅叮咬亦毋需擔心,因本身蚊蠅叮咬只是吸取血液而非釋放體液,況且HIV病毒進入蚊蠅體內會進行分解(因此並無蚊蠅昆蟲感染愛滋病毒的案例)。

一般接吻是不會感染的,法式深吻或許有可能,只不過唾液當中的HIV病毒含量非常少,又唾液中含有蛋白←,該酵素會破壞HIV病毒DNA,所以基本上也不容易感染。

楊惠中(2005),「臺灣愛滋病疫情惡化」,聯合報,12月1日,E4版。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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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藥戴罩防愛滋 多麼痛的錯…

楊惠中

(聯合報)

隨世界愛滋病日來到,衛生單位近期大規模向民眾宣導篩檢愛滋病及性病,目的是幫助民眾對於自身健康有所關注;因為,愛滋病是關乎每一個人的事。

愛滋病毒的傳染途徑為:1.體液交換;2.共用針頭;3.母子垂直感染。並非如SARS經由口沫傳染,卻時常看到警方面對疑似愛滋病患時,戴上口罩及噴灑消毒藥水,不免令人驚覺國人傳染病教育實需再教育。若愛滋病毒真的這麼容易感染,恐怕最可能遭受感染的應是臨床醫護、社工人員;事實卻並非如此。期盼這樣的機會,能夠避免員警因不需要的恐懼而失去原有的辦事能力;更期待媒體再次報導愛滋的相關訊息時,能夠給予民眾正確而友善的社會教育。

過去政府的愛滋宣導多以男同志社群、危險性行為者為主,讓民眾誤以為愛滋病跟自身無關,警覺性偏低,主動篩檢的意願不高,往往到了病毒增加發病後,才驚覺自己已經受到感染。

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每年有250萬孕婦為愛滋感染者,也包括許多為單一性伴侶者,63萬名愛滋寶寶出生。目前已有藥物和母乳替代品等方法,可將嬰兒感染機率從45%降至4%以下,因此預防愛滋病母子垂直感染,已成為聯合國近年來的愛滋防治重點,並在疾病防治的同時,亦能夠顧及病患權益,以落實篩檢之成效與目的。

 

愛滋病Q&A

1.感染愛滋病毒有什麼危害?

感染愛滋病毒可能會導致愛滋病,又稱「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 AIDS - 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愛滋病毒會破壞人類免疫系統,使人體失去抵抗疾病的能力,導致病毒、原蟲、細菌、黴菌等可輕易侵入,引發各種疾病及發生惡性腫瘤。

 

2.愛滋病毒傳染途徑?

a.與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口腔、肛門、陰道等方式的性交。b.輸用有愛滋病毒血液、血液成份或血液製劑。c.與感染病毒者共用針頭、針筒。d.由愛滋母親垂直傳染給新生兒 。

 

3.得到愛滋病毒可不可以免疫?

愛滋病毒時常突變,產生不同的亞型,因此即使已經感染過,仍有可能重複感染。

 

4.愛滋病很容易傳染?

愛滋病毒主要透過性接觸及血液傳染,不會籍由空氣和飲食,也不會經由日常生活接觸而傳染。所以,只有危險行為,沒有危險族群。

 

楊惠中(2009),「噴藥戴罩防愛滋 多麼痛的錯…」,聯合報,12月1日,D2版。

(歡迎轉載、引用,唯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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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愛滋,不應區分族群

楊惠中

(自由時報)

   日前一項對於男同志口交行為是否帶套子的調查報告,呈現同志族群有六成的比例是不執行戴套子的動作……。然而,長期以來,對於單一特定族群的調查報告,不但常常忽略了族群行為背後的特殊文化,從預防愛滋的角度,則可能產生更多的排擠效應,強化了某些族群的特定感染性,而降低了其他族群主動預防的重要。

根據英國愛滋雜誌「Positive Nation」的報導,美國在布希政府曾推廣簽署「禁慾誓言」的年輕人,在一年內有60%已經毀約;其餘仍維持誓言的年輕人當中,一半承認有口交,但這些年輕人卻不認為口交是毀約行為!除了實際效果不彰之外,布希政府的禁慾課程內容宗教成分過重,甚至教導「自慰、觸摸生殖器就會懷孕」的錯誤訊息,更顯其荒謬之處,值得警惕。

 

◎簡要說明愛滋傳染途徑:

●性行為:性行為未採取預防保護措施(全程使用保險套,包括口交)是目前全世界愛滋病感染的主要途徑。

●輸血:特別是對經常一旦失血就必需大量輸血的血友病患。目前全世界輸血感染愛滋病的比率為3~5%;我國為7.5%。

●共用針頭:最常見的是在藥物濫用、「共用」未消毒針頭而感染,在臺灣的比例不少。

●母子垂直感染:如果母親是愛滋病毒帶原者,極可能(約30%的機率)經由母體和母乳將愛滋病毒傳染給新生兒。

因此,愛滋的知識應該是要被普遍性的檢驗,不該區分性別、性傾向及社會地位等;否則,近年來發現許多原本認為是愛滋絕緣體的族群(如:女性、兒童、白領階級),在體檢時意外發現早已感染,錯失及時治療及杜絕傳染他人的時機,殊為可惜!現代人的愛滋資訊多是從朋友或網路而來,「一生」單一的性伴侶已幾乎不可能,與族群毫無相關,提醒還不知道的妳/你!

 

楊惠中(2009),「預防愛滋病,不應區分族群」,自由時報,12月12日,B7版。

(歡迎轉載、引用,唯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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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唾液快速檢測

無法百分百準確 仍須留意

楊惠中自由時報

民眾至醫療院所進行愛滋病毒篩檢,是將「血液」樣本送至實驗室,至少需一至數日才可獲得檢驗報告。但由於醫學檢驗技術進步,研發快速、方便的檢驗方式是現今檢驗醫學的新趨勢。

目前國內引進利用「唾液」進行愛滋病毒的「快速」篩檢,僅需20分鐘左右即可判定,對於欲在短期內得知檢測結果或顧及隱私的民眾,是另一項選擇的方式。

該檢測方法是利用唾液快速檢測棒,形如驗孕棒試劑(如圖)。操作方式十分簡單,受測者只要刮牙齦或舌頭,再加上數個操作步驟即可檢測。

若為陽性(+)患者,約3到10分鐘,即可得知結果,此時檢測棒會呈現兩條線;若是陰性(-)的檢體,檢測棒僅會有一條線(建議等待20到40分鐘確認)。不論是以血液或唾液為檢體檢測皆會受到「空窗期」(Window Period)的影響,所以即使驗為陰性,並不百分百「保證絕對」未受到感染。建議間隔數週後,再重複檢測,以避免早已感染,卻因誤判而錯失及時治療及杜絕傳染他人的預防措施。

需特別提醒的是,以唾液進行愛滋篩檢雖是一種快速的方式,但民眾若「篩檢」出陽性反應,還是必需要請醫事檢驗師進行最後的判定(因仍有人為操作疏失的可能)。

另外,使用唾液快速檢測需注意應使用「足量」的唾液,且不可事先刻意喝水及漱口,以免干擾判斷。

目前該檢驗試劑未於一般藥局及量販店販售,未來該檢測方法一旦全面推廣,將會大幅增加匿名篩檢的人數,增進民眾對於健康自主的觀念及提供社區式的篩檢服務。

楊惠中(2008),「愛滋唾液快速檢測 無法百分百準確 仍須留意」,自由時報,12月1日,B7版。

๑۩۞۩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事蹟۩۞۩๑.
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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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篩檢 孕婦別輕忽

(自由時報94年6月12日健康醫療版)

文╱楊惠中

台灣一年約有二十二萬名產婦,然而大部分在產前都沒有接受愛滋病抗體的血液篩檢,如以目前盛行率萬分之一點五計算,每年至少有三十名HIV陽性孕婦,如施行全面篩檢,將可預防十名以上愛滋寶寶產生,每一名愛滋寶寶的出生至少要耗費一千萬元醫藥費的支出,每年至少減少十名愛滋寶寶,意即可節省一億元以上的醫療費用,遠超過四千五百萬元的愛滋篩檢成本支出,因此本項政策符合成本效益,並可減少下一代的生命損失和社會成本。

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每年有二百五十萬孕婦為愛滋感染者,六十三萬名愛滋寶寶出生。因目前已有藥物和母乳替代品等方法,可將嬰兒感染機率從四十五%降至四%以下,因此預防愛滋病母子垂直感染已成為聯合國近二年來的愛滋防治重點,並在疾病防治的同時,亦能夠顧及病患權益,以落實篩檢之成效與目的。

台灣現行的政策為準媽媽在接受篩檢前,醫護人員應說明愛滋病毒檢驗對孕婦和小孩的實質好處。且篩檢前須徵得孕婦的同意,並且無論孕婦接受篩檢與否,皆不應損及產前照護的品質,醫護人員並不可因此拒絕照護不願篩檢的孕婦或她們的小孩。同時這項諮商抽血流程還包括執行愛滋病毒抽血採檢服務、檢體送驗及告知檢驗結果,與陽性個案轉介等。

全世界目前實施孕婦全面篩檢愛滋政策的國家有英國、法國、德國、挪威、瑞典、芬蘭、日本、美國和香港等,這些都是已開發且低愛滋盛行率國家,顯見本項政策是所有重視婦女和無辜嬰幼兒健康權益國家的共同承諾。雖然這是一項自願性檢查,但為了下一代的健康,也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以及給予孩子第一份值得的禮物,準媽媽們還是應該考慮接受這項服務。

(本文作者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理事)

楊惠中(2005),「愛滋病篩檢 孕婦別輕忽」,自由時報,6月12日,E8版。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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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恐慌沒必要

(刊登於自由時報,94/04/13,第15頁)

楊惠中

近日常出現嫌疑犯疑似為愛滋病帶原者(HIV+),警方如臨大敵的新聞,吾人心中覺得納悶,也感到戒慎;一方面看到過度誇大愛滋感染的可怕性,另一方面也憂心因共用針頭而感染愛滋的民眾有逐漸增加的趨勢。亦有不少遭受嫌疑犯濺血或企圖自殺血液濺及的員警,擔心在執法過程遭感染愛滋病,在拘提或訊問嫌疑犯中,嚇得戴上數層口罩、噴灑消毒藥水,或是到醫院要求緊急服藥以免感染,或是作血液檢測,不禁讓人莞爾,警方對於愛滋病的態度竟是如此的荒腔走板,這不僅僅是對於疾病的無知,甚至還帶有某種程度的歧視。

由於社會或公眾媒體對於愛滋疾病多傾向負面的認識與瞭解,人們聽到愛滋病多心存恐懼,進而對於感染愛滋者避之唯恐不及,對於感染者的人性尊嚴並非是一種友善的態度,更何況是起於自身錯誤的認知與不必要的恐懼…。 (作者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法律政策委員會理事)

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

楊惠中(2005),「愛滋恐慌沒必要」,自由時報,4月13日,第15頁。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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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空窗期,民眾謹防偽陰性!

楊惠中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

據某媒體報導一則新聞:「北縣一名愛滋病患於超商強劫,居民協力逮捕嫌犯時,不幸遭到歹徒咬傷。警方趕緊將被咬傷之民眾送往醫院進行愛滋病毒(HIV)檢測,所幸檢驗結果呈陰性,並無大礙……。」

看到這則新聞,真為臺灣民眾的傳染病教育感到憂心,因為HIV怎可能於受感染當日即可檢測確定?該媒體疏於在同一時間進行衛生教育,誠屬可惜!

感染HIV後,需要經過一段時間血液才會產生HIV抗體。因此,在感染後的初期,可能因抗體尚未產生,而檢驗呈陰性反應,此即為「空窗期」。一般而言,空窗期約是感染後6-12週內之無法偵測階段。然而,隨著檢驗方式之發展與進步,空窗期已可以縮短至1-2星期。在此期間,患者體內的愛滋病毒量最高,傳染力甚強。

感染HIV的初期,約有50以上的患者會出現類似感冒、傳染性單核球過多症(Infectious Mononucleosis-Like)之情形,例如:「不明原因之發燒、腹瀉、體重減輕、咳嗽、喘氣、口腔念珠菌等感染最為常見」。而待相關症狀消失之後,患者即進入無症狀之隱性期或潛伏期。在過去的調查發現,大多數患者在5-10年後發病成為「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IDS)。

一般的檢驗方法是用酵素免疫分析法(ELISA)檢驗有無HIV抗體之存在。倘二次檢驗結果均為陽性反應,應再進一步使用西方墨點法(Western Blot)檢驗,以「確定」真為HIV感染。而檢測病毒成分的病毒培養、聚合鏈連鎖反應(PCR)等方式,因運用並不普遍,故自費價格亦較高。若懷疑感染HIV,應儘速至免費且匿名之指定醫療院所接受HIV的檢驗(詳請參照國內愛滋檢驗單位網址:http://www.cdc.gov.tw/file/疾病介紹/法定傳染病/其他/愛滋病/法規政策/指定醫院與匿名篩檢/-4-2愛滋病匿名篩檢醫院.doc,並應同時停止可能傳染病毒之行為。檢驗結果若為陽性,應進一步再次確認;檢驗結果若為陰性,應在三個月後再次接受檢驗,以避免空窗期之誤判。

愛滋病已於臺灣流行21年了,但多數人對於這樣的疾病仍停留在早期。已感染愛滋者仍可能因不知情而傳染其他同樣「不知情」之他/她人,而成為傳染病防治之漏洞。目前愛滋病毒的流行並未稍歇,期待媒體得以善用傳播的力量,協助這個社會能夠對於疾病有更多的預防與認識。

楊惠中(2008),「愛滋病毒篩檢空窗期 檢驗技術仍待克服」,自由時報,1月11日,B7版。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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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驟降,建議應主動接受愛滋篩檢

自由時報楊惠中

近日一名年輕男子,近半個月視力從1.0驟降至0.2,經檢查發現竟是感染愛滋病,病毒是因攻眼球部分而造成視神經炎。

臨床即發現─近一成五的愛滋感染者會以視力變差為表現。若有視力突然惡化之情況,且曾有危險性行為者,或懷疑自己/性伴侶感染疾病,建議應主動接受愛滋篩檢。

視神經炎臨床多好發於老年糖尿病患。上述該男子因曾有過危險性行為(未戴保險套),經安排抽血檢查後,證實其罹患愛滋病。愛滋病毒侵犯視神經盤的粒腺體,造成視神經發炎、出血,因而視力驟降,即使經治療,視力也僅剩0.4。

愛滋病毒本身即會攻擊人體各處免疫細胞,除致視神經炎外,亦可能誘發眼睛的巨細胞病毒網膜炎。若視力突然驟降合併不明的發燒、感染,應警覺可能感染愛滋病毒短期視力應留心罹患愛滋的可能。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疾病管制院區(原台北市性病防治所),可以提供免費匿名篩檢、快速篩檢服務,位於台北市昆明街100號。匿名檢查是指當進行愛滋病毒、梅毒檢查時,不須提供真實的姓名(當然亦毋需攜帶任何可辨識身分證件),並且檢查結果只會告訴當事者。工作人員更不可將檢查結果告訴第三人。檢驗結果約7日內可得知,並以口頭告知,不另開立書面報告。

若非台北地區民眾,亦可進行愛滋匿名篩檢。詳請參考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提供國內愛滋檢驗正確性合格單位網址:http://www.cdc.gov.tw/file/疾病介紹/法定傳染病/其他/愛滋病/法規政策/指定醫院與匿名篩檢/五-4-2愛滋病匿名篩檢醫院.doc

楊惠中(2007),「感染愛滋,視力可能變差,高危險群須提高警覺」,自由時報,9月18日,B7版。

提醒任何療程介紹無法取代醫師「親自說明」,請特別留意。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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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愛滋,有礙正確認識與防治!

楊惠中

(NOWnews/東森新聞)

 

截至2009年10月為止,國內感染愛滋病的人數已累計18,815人;臺灣自西元1984年發現第一例本土愛滋病例,累積個案死亡數為2,533人。

這樣的數字能帶給我們什麼樣的省思與意義?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愛滋病目前劃分為「第三類」,較天花、鼠疫、SARS、H5N1、白喉、傷寒、登革熱、麻疹等疾病危害風險程度甚「輕」,也就是依衛生署公告之防疫措施,並不需要隔離(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

依統計報告顯示─愛滋病病例持續穩定成長;個案死亡數卻明顯偏低,目前感染愛滋病20年以上者大有人在!因為有了雞尾酒療法之後,感染者已視為慢性疾病,生命得以維持妥適,身體狀況實與一般人無異。

然而,當首宗愛滋病在男同性戀之間傳播時,「愛滋病與「同性戀」在世人眼中密不可分,這樣的誤解與烙印,一直到21世紀的今天,歧視與躂伐的聲音,似仍不曾鬆動。

還記得,「53位血友病患因施打受污染的凝血製劑不幸感染愛滋病毒、澎湖愛滋學童遭受全校排擠、感染者遭社區民眾驅離強制來臺外籍人士抽血檢查、醫院拒收愛滋病人、學校限制感染者「痊癒」才能入學、捷運公司拒收愛滋司機、感染者錄取司法官無法受訓、衛生署禁止同性戀捐血、調查局職員染愛滋被迫離職、愛滋媽媽即將分娩竟成人球、警察公布感染者名單、檢察官恐懼感染者出庭應訊、愛滋天譴說、愛滋奶奶不堪兒女遺棄而絕食自盡等事件。

令人遺憾的是─20多年了,類似的新聞仍在繼續發生……。

根據愛滋防治研究,社會環境對愛滋病患越友善、歧視越少、醫療系統的支持將越高,一般人對於接受愛滋篩檢的意願就大,防疫也將越有成效。可惜臺灣在上述層面仍未完善,需要改進的地方還有很多。

觀察社會環境不難發現,臺灣愛滋病患的基本人權常遭踐踏。諸如國內有數十所大學對HIV帶原學生採取勒令休學或不予入學處置(除非治癒?),剝奪患者就學的權利;而愛滋病患回歸社區遭到民眾排斥更顯示,愛滋病患的居住權得不到保障;而農安街轟趴事件,疾管局任意洩露病患資料給予警方,則侵犯了病患的隱私權益;又如警察穿雨衣/口罩以避免受到感染等無必要的行為,皆顯示臺灣社會對愛滋病的認識極為貧乏。對大部分的人而言,願意嘗試學習如何用法律「維護」社會既有的秩序;但卻忽視了自己不知不覺在捍衛既有的不公不義。人權的壓抑與剝奪,恐只會造成防治的不利

一個愛滋病患在面對疾病威脅之餘,不僅求學/求職遭拒、無處居住,連政府接受通報後還任意曝露其疾病隱私,往後還會有人願意接受篩檢嗎?還會有人願意積極配合治療呢?或許應促使民眾認識愛滋病,並賴友善的社會環境破除歧視,相信是愛滋防疫的先決條件。

過去政府的愛滋宣導多以男同志社群、危險性行為者為主,讓民眾誤以為愛滋病跟自身無關,警覺性偏低,進而主動做血液篩檢的意願不高,往往到了病毒增加發病後,才驚覺自己已經受到感染。

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每年有2百50萬孕婦為愛滋感染者(包括許多為「單一」性伴侶),63萬名愛滋寶寶出生。因目前已有藥物和母乳替代品等方法,可將嬰兒感染機率從45%降至4%以下,因此預防愛滋病母子垂直感染已成為聯合國近2年來的愛滋防治重點,並在疾病防治的同時,亦能夠顧及病患權益,以落實篩檢之成效與目的。

愛滋感染人數穩定成長;個案死亡數卻明顯偏低的意義是什麼?鮮少有疾病,能夠像愛滋病一樣,深刻暴露出許多有關人、疾病與社會的重要議題。許多我們熟悉的觀念,碰到愛滋議題似乎都將會轉個彎,一般生病時,親戚好友會前來關心;病重了,久未謀面的友人,還會紛紛出現、維繫感情;可是如果是愛滋病,極有可能「避之唯恐不及」。從社會對待愛滋的種種面向中,我們仍需要看見信任的邊緣和關懷的界線。人權運動,就是要打破誤謬與歧視,讓每一個人獲得相同的對待,無論妳/你/我是愛滋或不是。

 

楊惠中(2009),「歧視愛滋,有礙正確認識與防治!」,NOWnews/東森新聞,12月10日,論壇版。

(歡迎轉載、引用,唯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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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疾病告訴你 社會不愛你

【全文刊載於2005/07/03,民生報,A7版】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法律政策委員會
楊惠中

閱讀貴報日前「關愛之家曝光,居民抗爭要求搬離」新聞,本人心中百感交集,真不知我們的社會出了什麼問題,為何對待需要幫助的人,竟如此毫不客氣?我們該限制的究竟是「危險行為」,還是「疾病」本身?似乎,活在今日的台灣,只要不幸罹患特定疾病,便極可能遭到整個社會排擠…。

自從1996年發明雞尾酒療法以來,愛滋感染者的住院率、住院日數已大幅減少。大部份感染者身體功能尚佳,若提供適當的社區照顧,感染者即不需留置於機構。但因社會對愛滋病的汙名與歧視,感染者遭邊緣化,無法獲取社區中的資源,就醫意願亦較差,生活品質多每況愈下。

愛滋病患既然與我們相同為「人」,當然也有生存、愛人和被接納的權利。然而愛滋病在我們的社會中,幾乎等同為一種「罪」,大眾對愛滋病總懷有莫名恐懼,導致感染者人權遭受任意踐踏。

亞洲地區新增的感染人口有一半是年輕人,這和目前國內的情形相當,但現今愛滋病可藉雞尾酒療法有效控制,患者除身上具有HIV病毒外,其餘生、心理狀態皆與一般人無二致,因此,現階段國內最需要的,是加強對愛滋病患人權的重視,讓愛滋感染者得以回歸社會、重回社區。

先前高雄餐旅學校曾傳出禁止愛滋病患入學的規定,讓感染者備受歧視;足見感染者想回歸社會,不僅會發生就學上的障礙,工作環境的惡意排斥、疾病隱私的侵犯、就醫權利的差別待遇,甚至人際關係、居住社區等的公平對待,仍是無可奈何地遙不可及。他們想要的並非擁有特權,而只是希望和一般人一樣,過正常的生活。

然而,在病患人權的議題上,相關的社政和衛政單位,似乎仍在相互卸責,無視於有人因所患疾病不同,竟有「貴賤」等級差異;國家保護民眾健康,竟會有所「選擇」,這叫民眾怎能相信這是個所謂「濟弱扶傾」的社會?

   事實上,遭受排擠的並非只是愛滋族群,就醫、就養、就學、就業的障礙問題,亦為精神病患常見困境,他們在回歸社會、自立及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時,與愛滋感染者一樣飽受挫折。倘若站在病患或家屬的立場,是不是希望能夠得到一些善意的回應?而非一昧惡意的攻擊。況且,我們該限制的、該指責的,應該是「危險行為」,而不是「疾病」本身。這樣的情緒,難道要等到自己成為「弱勢族群」時,才想到自己曾經的「傲慢無理」?

楊惠中(2005),「你的疾病告訴你 社會不愛你」,民生報,7月3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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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防治》不應區分性別、族群

楊惠中

聯合報

   日前一項對於男同志口交是否戴保險套的調查報告,發現沒有使用保險套比率達六成。

昨天是世界愛滋病日,長期以來,對於單一特定族群的調查報告,常忽略族群行為背後的特殊文化,從預防愛滋的角度看來,則可能產生更多的排擠效應,強化了某些族群的特定感染性,而降低了其他族群主動預防的重要。

近年部分團體不斷推動「真愛運動」,以「忠貞」、「單一性伴侶」等詞來解決所有的愛滋問題,實嚴重忽略了愛滋的空窗期以及部分性活躍的年輕族群,不是簽了一張卡片約定守身就可以解決的社會現狀。

國外的保險套不但顏色、口味眾多,增加了選擇的多樣性與情趣,甚至出版真人漫畫式的宣導品,增加閱讀的可近性。反觀我國,在推廣使用保險套的素材上永遠脫離不了恐嚇,宣導愛滋的防治反而常常導致民眾的恐慌。

預防愛滋的知識應該是要被普遍性的檢驗,不該區分性別、性傾向及社會地位或誰才是高危險群;否則,近年來發現許多原本認為是愛滋絕緣體的族群(如:女性、兒童、白領階級),在體檢時意外發現早已感染,錯失及時治療及杜絕傳染他人的時機,殊為可惜!

由於現代人的愛滋資訊多是從朋友或網路而來,但這些資訊可能是錯誤的,加上要求所有人在「一生」只有單一的性伴侶,已幾乎不可能,正確及全程使用保險套,更為重要。因為稍不注意,即可能因此染病,確實做好防護措施才可百毒不侵!切勿迷信患病不會找上妳/你!

選用保險套時,應注意有無載明廠商名稱及地址、許可證字號、批號、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勿購買包裝陳舊或破損之商品。使用時如發現有針孔、沾粘等情形,應停止使用。否則不但無法達到避孕之效,甚至傳染相關疾病,造成身、心問題。

愛滋傳染途徑:

1.性行為:

性行為未採取預防保護措施(全程使用保險套,包括口交)是目前全世界愛滋病感染主要途徑。

2.輸血:

特別是對經常一旦失血就必需大量輸血的血友病患。目前全世界輸血感染愛滋病的比率為3~5%;我國為7.5%。

3.共用針頭:

最常見的是在藥物濫用、「共用」未消毒針頭而感染,在台灣的比例不少。

4.母子垂直感染:

如果母親是愛滋病毒帶原者,極可能(約30%的機率)經由母體和母乳將愛滋病毒傳給新生兒。

 

楊惠中(2008),「愛滋防治不應區分性別、族群」,聯合報,12月2日 ,E2版。

(歡迎轉載;引用時,請載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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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廿年,有待再教育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楊惠中 常務理事

臺灣自1986年發現首例愛滋感染者迄今,已屆滿20週年。今年愛滋感染者人數創下歷年新高,達13,255人(本國籍+外國籍),但社會歧視與誤解未曾稍減,即使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法官,仍對不了解愛滋病而做出收容愛滋感染者的「關愛之家」必須搬離社區的荒謬判決。

回顧這二十年來,愛滋這樣的疾病挑戰社會中許多的制度;然而,卻似乎改變不了人們既有的心態與思維。因此─「澎湖愛滋學童」;「血友病患因輸血感染愛滋」事件;「愛滋老奶奶重病住院,家人恐懼而避之」;「愛滋醫師工作權受剝奪」;「愛滋孕婦臨盆時履遭拒診」;「警察『戴口罩』逮捕愛滋犯」;「高雄餐旅學院拒收愛滋生」;「愛滋患錄取高考、司法人員無法受訓、就業」等關於病患歧視之事件,單純援引法律作為予以對策之工具,似仍稍嫌不力!「關愛之家」敗訴之判決高度影響社會觀感,恐生連鎖效應,同時宣告20年來的愛滋教育徹底失敗,社會大眾的抗拒姿態依舊固執,主管單位呼籲民眾接納包容之餘,似乎束手無策!今民眾對愛滋的集體排斥,甚至獲得司法機關的正式背書,其後可能衍生之連鎖效應與來自各界更加理直氣壯的歧視言行,似非危言聳聽!吾人僅就所觀察,給予相關政策幾點之建議,盼能夠對於我們所存在的社會更多的包容與理性:

一、愛滋照護課程應納入(醫學)學校教育

建議於醫學教育中,應納入照護愛滋病患之課程。畢竟,愛滋病患並非僅限於「感染科」之疾病;尚與「一般人」相同,需要「其他科別」之醫療專業協助,以解除病痛或不舒適。醫療人員本身之專業倫理即在於幫助病患之需要,正確之愛滋照護認知於可塑性較高之學子教育中培育,應可免除許多不必要之恐懼與疾病汙名。

二、愛滋照護課程應納入醫護人員之在職訓練

醫療人員大多表示只願意照護「不知情」之感染者;而非「所有」的感染者。故醫療人員之選擇性歧視實與醫療專業倫理違背。建議衛生政策於醫護人員之在職訓練中,應加強/更新愛滋等傳染病之認識,以避免自身之偏見具體落實於特定族群,造成醫病關係之緊張與信任破壞。

三、衛生主管機關應充權(Empower

為何這20年來民眾對於愛滋的恐懼、歧視依舊存在?反不能夠信任其「最高」之衛生主管機關呢?建議衛生主管機關應採取積極之作為─不應只是軟性宣導「傳染途徑」、「禁止歧視」……等。民眾亦應有適當接受傳染病教育之機會;而非縱容病患歧視事件持續上演。

四、資源應有效分配

醫護人員知悉衛生主管機關所發放之「愛滋宣導手冊」;但事實醫護人員多表示並未閱讀其內容,其愛滋知識亦不甚理想。故得以預見愛滋病於臺灣已20餘年,衛生單位對於民眾所進行之「愛滋宣導」並未正面反應效果;反使得近年感染愛滋之情形更為攀升。因此,主管機關為有效資源分配,尚需評估宣導前後之差異;亦建議採取多元之宣導模式,以利傳染病之防治。

五、「高危險群」之迷思

既然HIV得在「人類」族群中傳播,即根本不該有所謂的「高危險群」之說法。或許,以「高危險行為」取代「高危險群」之概念,較符合防治之動機。畢竟,細菌/病毒本身並無「眼睛」尋找特定之族群而寄生。縱使為達到控制疫情而採取「特定族群」之監視;其換來之效果卻猶如「氣球效應」Ballon Effects),反而錯失「全面防治」之利機,造成疫情於其他「非高危險群」擴散之可能性。

六、給予福利政策之建議

感染者有其回歸社區/社會之必要性;而不僅是延長壽命而已。倘若愛滋病患需利用醫療機構內資源,現今我國醫療社會工作者似乎明顯不足以支應。況且,愛滋病患本身實為社會福利制度之邊緣族群,社會工作之專業既然為一「助人」之專業,理應更加關注此弱勢所面臨之困境。

七、給予法律政策之建議

愛滋病並非如同其它「法定傳染疾病」無確定之傳染途徑,加上衛生主管機關及流行病學亦證實並無需「隔離」之必要。因此,法規中將愛滋病列為「法定傳染疾病」是否妥適?容有討論之餘地。加上毒癮愛滋之患者具有明顯增加之趨勢,感染者於服刑或勒戒中之健康問題或得否取得醫療資源,主管機構—法務部,仍不該懈怠其責。因現行愛滋防疫政策係為跨部會小組之運作,各單位應共同面對、解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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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

楊惠中(2006),「愛滋廿年,有待再教育」,中國時報,121日,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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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與疾病的搏鬥

永無止息與社會問題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楊惠中 常務理事

 

病毒,原本在大量的宿主中生存,若並無其生命存續的威脅,即不會令宿主產生不利之後果。因大自然本身的規律法則即是共生(或者應該說:「自然界的生存法則『平等』」)。病毒與宿主間亦應是以如此的自然法則和平生存,因為宿主若已死亡,病毒亦隨之面臨死亡的不幸;除非它能即時跳躍至另一新的宿主身上,以便繼續繁衍後代。人類破壞了自然共處的法則,造成愛滋病的快速流行,顯示人們流動性的增強以及人類行為的改變,此亦有助於說明「全球化」時代的特點。HIV(愛滋病毒)的祖先SIV猿猴後天免疫缺乏病毒),原本生存在穩定、沉寂的非洲叢林中牛步蔓延;然而,卻在人類不知不覺中成為新的宿主之後,透過的人類科技產物船艦、飛機等文明交通工具的遠播,不到20年間,愛滋病即已造成「全球的流行」。儘管,SIV對非洲猿猴是無害的;但對於尚未適應或適應不佳的靈長類宿主(例如:「人類」)而言,HIV卻可能在某一條演化的岔路上,既然無法與宿主「共生」,故選擇另一不得不的自然法則「共亡」。

當人類驕傲地認為歷來許多可怕的瘟疫,都可藉由人類科技的智慧得到有效的「制止」,尤其是當青黴素(盤尼西林;Penicillin)等抗生素的問世,人類樂觀地認為可以一勞永逸解決所有傳染病。僅是,許多新興疾病仍不斷地發生與感染,令人納悶為何科技如此進步,怎還是時有傳染病肆虐的耳聞?

如此的疑問,僅是人類以「自我」的既有思維所產生的限制。人類何嘗不是「生物」的一種?既然生物圈內彼此皆有某種程度之關聯性,為何人類常以「自我」角度之思維認為:「人類致病的原因皆是經由其它生物而感染」?殊不知,人類傳染給其它生物亦所在多有。中古世紀歐洲的黑死病(鼠疫)即是很好的例子—因為當時經由「患病的人」傳染給「健康的鼠類」,進而造成大規模之流行病,如此怎能僅責怪「非人類」之生物是危害人類公共衛生之兇手呢?換一角度看待這個世界,就生命的進化觀點,細菌/病毒既然是生物圈的一環,當然亦需要延續生命。人是一種生物;細菌/病毒又怎能說不是呢?僅是有機體的大小差異。微生物,這樣古老的物種至少已在地球中生存了數億年;而人類歷史僅有區區百萬年,卻企圖改變原有的自然生態、佔據其它原生生物的居住轄境。殊不知,生物間的反撲─「瘟疫」,竟造成人類歷史的改變與衝擊。儘管,千百年來病毒與人類的較量中一一陣敗;但一些生命力特別強的病菌卻有機會生存,與人類進行長期的「武器競賽」,以「新興疾病」的面貌適時反擊。所以,即使到了醫學如此發達的今天,愛滋病與SARS的出現也不是偶然。描述人類與瘟疫較量的歷史,必定有開頭、發展、雀躍與不幸;但醫學與疾病間的競賽,絕不是一面倒的輸或贏,就生態的性質來說─也絕對不可能會有結束的一天……。

楊惠中(2006),「人類與疾病的搏鬥─永無止息與社會問題」,民生報,11月27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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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愛滋日/一套二不 愛滋不上身

楊惠中/聯合報

12月1日是世界愛滋病日,一般人可能覺得性工作者、男同志、嫖客、藥癮者才會感染愛滋。其實,只有高風險行為,沒有高危險族群,不安全性行為才是愛滋病毒傳播的重要因素。

不戴保險套的性行為、與性交往史不明對象間性行為、共用針具與稀釋液等等,不論男女、大人或小孩、同性戀或異性戀,上述行為都可能被愛滋病毒傳染。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11年10月底統計顯示,愛滋感染者累計22491例,依感染危險因素分析,性行為佔68.12%、共用針具30.22%、母子垂直感染0.13%,顯見性行為仍是主因。感染者年齡以20至29歲最多,佔39.03%,其次為30至39歲,佔34.63%。

年輕族群(15至24歲)感染愛滋有逐漸增加趨勢,2007年佔總通報人數14%(272例)、2008年20%(351例)、2009年上升至28%(413例)。最新統計顯示:20歲以下累計573例,該族群90%都是性行為傳染。

避免愛滋病,別與性交往史不清楚的對象性行為、拒絕毒品。即使在最快樂的時候,性伴侶無法提供安全保證,又不願做好愛滋病防範,就應該拒絕與其性接觸。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保險套可以有效阻隔體液,包括精液、陰道分泌物或血液,可將感染愛滋與性病機率降到最低。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不沾染毒品,即可杜絕愛滋感染。

為提昇愛滋病毒檢測率,疾病管制局於全國設置630處篩檢場所,免費提供愛滋病毒及梅毒篩檢。即日起至12月4日止,民眾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或打愛滋病專線0800-888-995查詢。醫療院所提供快速篩檢愛滋病,民眾不必帶證件,可匿名篩檢,檢驗報告將在15到30分鐘出爐,最短時間內告知篩檢者結果。

楊惠中(2011),「世界愛滋日/一套二不 愛滋不上身」,聯合報,11月30日,D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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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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