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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疾病告訴你 社會不愛你

【全文刊載於2005/07/03,民生報,A7版】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法律政策委員會
楊惠中

閱讀貴報日前「關愛之家曝光,居民抗爭要求搬離」新聞,本人心中百感交集,真不知我們的社會出了什麼問題,為何對待需要幫助的人,竟如此毫不客氣?我們該限制的究竟是「危險行為」,還是「疾病」本身?似乎,活在今日的台灣,只要不幸罹患特定疾病,便極可能遭到整個社會排擠…。

自從1996年發明雞尾酒療法以來,愛滋感染者的住院率、住院日數已大幅減少。大部份感染者身體功能尚佳,若提供適當的社區照顧,感染者即不需留置於機構。但因社會對愛滋病的汙名與歧視,感染者遭邊緣化,無法獲取社區中的資源,就醫意願亦較差,生活品質多每況愈下。

愛滋病患既然與我們相同為「人」,當然也有生存、愛人和被接納的權利。然而愛滋病在我們的社會中,幾乎等同為一種「罪」,大眾對愛滋病總懷有莫名恐懼,導致感染者人權遭受任意踐踏。

亞洲地區新增的感染人口有一半是年輕人,這和目前國內的情形相當,但現今愛滋病可藉雞尾酒療法有效控制,患者除身上具有HIV病毒外,其餘生、心理狀態皆與一般人無二致,因此,現階段國內最需要的,是加強對愛滋病患人權的重視,讓愛滋感染者得以回歸社會、重回社區。

先前高雄餐旅學校曾傳出禁止愛滋病患入學的規定,讓感染者備受歧視;足見感染者想回歸社會,不僅會發生就學上的障礙,工作環境的惡意排斥、疾病隱私的侵犯、就醫權利的差別待遇,甚至人際關係、居住社區等的公平對待,仍是無可奈何地遙不可及。他們想要的並非擁有特權,而只是希望和一般人一樣,過正常的生活。

然而,在病患人權的議題上,相關的社政和衛政單位,似乎仍在相互卸責,無視於有人因所患疾病不同,竟有「貴賤」等級差異;國家保護民眾健康,竟會有所「選擇」,這叫民眾怎能相信這是個所謂「濟弱扶傾」的社會?

   事實上,遭受排擠的並非只是愛滋族群,就醫、就養、就學、就業的障礙問題,亦為精神病患常見困境,他們在回歸社會、自立及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時,與愛滋感染者一樣飽受挫折。倘若站在病患或家屬的立場,是不是希望能夠得到一些善意的回應?而非一昧惡意的攻擊。況且,我們該限制的、該指責的,應該是「危險行為」,而不是「疾病」本身。這樣的情緒,難道要等到自己成為「弱勢族群」時,才想到自己曾經的「傲慢無理」?

楊惠中(2005),「你的疾病告訴你 社會不愛你」,民生報,7月3日,A7版。

๑۩۞۩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事蹟۩۞۩๑.
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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