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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近醫病關係

(全文刊登於蘋果日報A11版,論壇,2/14,2005)

楊惠中

小妹妹走了,讓這曾經驕傲的白色巨塔,頓時,蒙上了灰影。再多的對不起,也挽回不了這短暫卻又遭受社會遺棄的生命。究竟是病患對於醫療環境期待太高?還是醫病關係永遠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距離?在這一年一度的二月十一日「世界病人日」,讓我們來喚醒應有的權利,而不是總在發生不幸之後才忽然想起……

豈能聽「醫」由命
就醫病關係之當事人地位而言,醫病關係的雙方當事人地位懸殊,並未建立在平等的基礎,醫師憑其專業技能之優勢,具有崇高之地位,對醫療行為之規劃或執行,擁有絕對的掌控優勢;反之病人,僅能聽「醫」由命,甚少能夠給予參與之餘地。但從病患的權益來看,病患應該是所有醫療團隊的享受者,這也是醫學倫理教育中最基本的認知,沒有人希望總在發生醫療傷害事故之後再來確定責任的歸屬,否則即失去醫療專業必須分工的目的。

弱勢族群非天譴
邱小妹妹確實是典型的病患代表類型,需要醫療的幫助、醫病關係中的弱勢族群,讓每個人聽聞這荒腔走板的新聞同時,不免投予感同身受的心理。但是,除了像邱小妹妹這樣值得關注的病人,似乎,許多人忽略了不少的族群依舊得不到應有關心:「B肝帶原者求職屢遭拒絕」、「精神病患禁入公園、禁搭大眾工具」、「學校拒收愛滋病患學生」、「非醫藥人員之醫師娘、工讀小妹擔任藥品調劑工作」……。因為有機會接觸相關的醫療侵權訴訟,與醫界討論這樣的問題,得到的回應竟是嘲笑的認為過於杞人憂天的想像而已,殊不知這樣的問題,早已存在這社會每一階級,諷刺的是,疾病又並非只是有錢人的「權利」;尤其常聽到愛滋感染者抱怨:「連看個牙科就被拒診了,更何況是急診!」原來,在我們的醫者眼中,疾病也是有分等級,這何嘗不是台灣民眾的不幸!

視病猶親的距離
不知每位醫者是否還記得當年只是青澀的醫學生時,對著醫界前輩所宣示的希波克拉提斯誓詞?是否還記得「如果缺乏善良的天性,其他一切都是白費,只有在善良本性的引導下,醫術才能得以發揮」、以及「不可傷人乃為醫師之天職」這樣崇高的宗旨?字字句句充滿了責任與期許,事實上,病患所要求的其實很卑微,但不能否認每一生命都有其繼續生存的權利,更不是加班費這樣世俗的觀點能夠賠得起。醫療事件終究有一天會落幕,我們仍舊期待醫病關係的距離不再只是遙不可及。

 報導│人權│楊惠中│反歧視│法律│事蹟

楊惠中(2005),「拉近醫病關係」,蘋果日報,2月14日,A11版。

 (歡迎轉載、引用,唯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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