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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安全,不是口號而已!

─紀念2011「世界病人日」

楊惠中

NOWnews/東森新聞

「最重要的是勿傷害病人(First Do No Harm)引自希波克拉提斯(Hippocrates;約西元前460至西元前370

20041027世界衛生組織正式成立「病人安全世界聯盟」(World Alliance for Patient Safety),目的是透過各國政府、民間組織、科學家、研究員等共同發展及交流減少醫療事故的策略。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平均每10個入院病人便有1個受醫療失誤所影響,而這些失誤最終可導致嚴重傷殘甚至死亡,當中四分之一的失誤與藥物事故有關,包括病人被給予過多或過少的劑量、錯誤的藥物等。」

  在昔日「父權式醫病關係」下,病患應接受什麼治療,完全由醫師決定,病患很難有表示意見的機會;甚至連拒絕治療的權利都沒有。但是今日人權高漲,重視個人自我決定自由,醫師執行治療前不僅應先取得病患同意,更必需詳盡說明,否則即有可能被認為違反說明義務,而須負賠償責任。

醫師如何說明,才算充足、詳盡呢?學說上有寬嚴不同的三種理論:(1)理性醫師說、(2)理性患者說、(3)具體的患者說。

  依照理性醫師說,醫師只要能依照醫學上常規,將一般醫師作同種醫療行為時都可能會告知病患的事項,向病患說明即可,而不管該病患是否可以了解所說明的內容。「理性患者說」要求醫師的說明,必須足夠讓具備「一般知識」的病患能夠了解治療的意義和危險性才行,同樣不考慮個別患者的理解能力。「具體的患者說」則要求醫師必須針對個別患者的知識程度,及理解能力作不同的說明,務必能使聽取說明的患者可預確實了解,才算充足。

  「理性醫師說」,以醫師的常規作標準,對醫師最為方便,只要醫師自行訂定規範,供遵守即可。目前許多醫院針對部份特殊檢查(血管攝影、內視鏡檢查等),或特定手術、麻醉,只要在同意書上印製特定的說明及注意事項即可。這種程度的要求,對於醫師作說明固然簡便,但若是病患醫學知識較低,或理解能力較差則有保障不足的缺點。

  「理性患者說」,以個別病患所能了解的程度作陳述,對於醫師明顯嚴苛。並且若是依照此說,說明事項將難有一定標準,倘若病患剛好具有醫療背景固然輕鬆;但若是接收知識較若的病患,負責說明的醫師的說明難度隨即提高。

  較合理可行的方式,宜採「理性患者說」。醫師的說明只要具備一般知識水準的人得以了解的程度即可。如此寬嚴適中,易於執行。若然,則可由各醫學會參照此一標準,訂立執行各項醫療行為時應說明事項的範本,對外公開,並定期檢討修正。如此一方面可供醫師參考遵循,他方面亦可作為衛教素材,提昇大眾醫學知識水準,且可供法院判定是否已盡說明義務之參考,似較妥當。

2月11日為「世界病人日」,「安全」是病人護理的基本原則,也是優質管理的重要一環。改善病人護理的安全必須要有一個多元化的系統,在運作、環境安全、風險管理上作出改善,當中包括:「感染控制、用藥安全、醫療儀器的安全、環境安全、臨床診療。」並且透過不同醫療專業的參與,從而確立及管理影響病人安全的實在及潛在風險,為整個系統找出長遠的解決辦法。畢竟,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成為「病人」。

 

楊惠中(2011),「病人安全,不是口號而已!─紀念2011『世界病人日』」,NOWnews/東森新聞,2月11日,論壇版。

(歡迎轉載、引用,唯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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