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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正視自己的心理健康!

楊惠中

(NOWnews/東森新聞)

近日,校園性騷擾/性侵害的事件不斷,不禁讓我們擔心─學校究竟是否還是純樸、善良的的環境?

台中市傳出國小男教師連續猥褻3名小五男學生、台北縣一國中體育教練於出國比賽性侵多位選手、公民教師性侵害傳播妹(召妓?)後,繼續留任原校、體育教師竟公然在全班面前,強制將一名弱智女學生脫下褲子並性交得逞,震驚整個社會!此凸顯校園中「不適任教師」的問題事態已重!相關主管單位豈能一再忽視、縱容?

教師法第14條至14-3條,對於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事由有其明定。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與「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該事實認定頗具模糊空間而饒富爭議,致使解釋空間難以確認,法律條文架空,形同具文。

台南市教育處曾針對該市教師的「憂鬱指數調查」發現:「超過4%的教師其憂鬱指數過高,已達必需就醫的程度。」然,教師之心理衛生基於其工作「謀求不易」,主動就醫者蓼寥可數。係因教師法明文:「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致心理異常的教師已表現症狀;校方卻多不易或根本不知情必需盡快處理。原因是─這樣的教師若堅持不就醫接受檢查,法規及教評會對此亦無可奈何,以致教學環境日益惡化。如此,是當初制定該法的目的嗎?

精神病與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一樣,可藉由藥品控制病情。一旦停止治療,即可能復發,如此對於病情非常不利。罹患疾病本身人之常情;但罹患精神病的教師刻意不願就醫,豈不是造成校園裡的安全疑慮?學生長期面對情緒不穩定的教師,會是對於其身心發展有所助益?

現今少子化及人權意識逐漸抬頭,當「不適任教師」事件時常占據社會版面,教育主管單位除了致歉,是否能夠積極地預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我們擔憂孩子在不穩定的教師的教導之下,複製了不該有的對待他人的方式。

我們衷心期待純樸、善良的教育環境,希望這樣卑微的需求,並不是奢侈……。

楊惠中(2009),「老師!請正視自己的心理健康!」,NOWnews/東森新聞,11月12日,論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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