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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性別有待再教育!

 楊惠中

NOWnews/東森新聞

 

履遭國會點名極需改善的國防部,近日推出「宵禁」規定,要求晚間餐敘不得超過9點。這樣的政策有助於提升國防部的「戰鬥力」?值予存疑。

先前,女排長參加同僚餐敘,遭到士官強行索吻,還差點被副營長性侵。還有,模範女連長在吃飯場合,和9位下屬「喇舌」(男女不拘),當時照片震撼軍中高層,雖然說時代不一樣了,但是軍方對於類似軍紀事件層出不窮,還是很頭痛。

因此,參謀總長林鎮夷在軍紀檢討會中要求:「往後嚴禁男姓軍職人員夜間邀約女性同仁營外餐敘,如果是女性官兵自願參加,也不能待超過晚上9時;歸營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0點,如有違反規定者,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視情節輕重給予懲處,如未涉法但仍達行政處分者,將予以申誡至大過不等的處分。消息一出,國防部立即澄清男、女軍人聚餐以及宵禁時間相同,絕無差別待遇。」

然而,軍人並不是小孩;而是有「戰鬥力」的成年人,規定幾點回家就能夠杜絕性騷擾/性侵害的發生?重點不應該是幾點結束聚餐;而是避免飲酒過量及行為約束。況且,若提早開始聚餐,9點以前不僅有充足時間可以喝下不少酒,會發生性騷擾/性侵害的情形,也綽綽有餘了。

或許,國防部一廂情願以為:「限制內部成員的『時間』,即可免於性騷擾/性侵害的發生。」殊不知,性騷擾/性侵害的發生,事實在於「行為」及「地點」,規範「時間」根本就是搞錯了重點!

防範軍中性騷擾/性侵害的重點:「應該是軍隊中上、下階層之間的權力關係。」軍隊本來就是有嚴密的上、下階層關係;但這種權力關係理應限於專業層次,而不是個人私慾。若上層階級在專業之外強迫下屬服從(強迫陪酒、陪睡、接吻、接小孩……),明顯即是濫用軍隊階層的權力。

因此,防範軍中性騷擾/性侵害案件發生,應從濫用權力的上級軍官著手;而不是在宵禁時間中斟酌。學者何春蕤亦表示:「這種思維就好比以前有團體鼓吹女性不要穿裙子,讓強暴犯難以下手,就能減少女性被強暴的機會。這種作法只針對事情的表面;卻未真正解決性騷擾的問題。如果國防部規定性騷擾案發生時,就將加害人革職處分,位階較低的軍人,才會有勇氣拒絕上層軍官利用權力進行性騷擾。」

另外,國防部似乎長期脫離社會步驟,以致嚴重忽略軍中仍有性別差異的存在,性騷擾/性侵害並不會只發生在男對女的情形中,女對男、男對男、女對女,都已是社會中普遍有的性型態。然而,六軍團政戰主任曾有福卻說:「喝了酒以後,男性(士官)容易對女性(軍官)產生不當碰觸。」這樣的性別刻板印象,似乎忘了:「軍中被性騷擾/性侵害的女性實並非弱者;而是有『戰鬥力』的軍官!」如此形塑女性嬌柔、委屈的印象,豈是國防部近年努力推動「性別平權」的結果?

也難怪近日部分立法委員質詢國防部先前的軍校招生廣告:「是不是男人?」這樣帶有性別歧視的標語,不僅對於「不是男人」的女人有所貶損;更是對於傳統認知「不像男人」的男人明顯輕視與不屑!難道,國防部意有所指現今三軍統帥的─馬英九?期盼相關單位能夠提供適當指導並予以制止。

國防部似乎「出世」已久,以致管理及重要發言皆與社會格格不入。依照國防部「封閉」的特質,未浮上新聞的(事件),想必還是多數。民眾並非冷言嘲弄近年國防部的處境;而是國防基於重要國家安全及安定,民眾必定持高度期待;然而,依照國防部近年「意外」(常態?)露出頻傳,何時才能達到應有的「戰鬥力」?或許,民眾對於國防部一直都是「高估」……。

 

楊惠中(2010),「國防部,性別有待再教育!」,NOWnews/東森新聞,4月13日,論壇版。

(歡迎轉載、引用,唯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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