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揭露人性醜陋】感染者是「不正常的人」嗎?
蘋果日報
楊惠中/台灣露德協會理事
公開感染者及所在地是否有助傳染病防治?每天爭論不休,甚至沒有科學/論述支持逼迫政府公開。類似這樣的爭議,早在肺結核、愛滋病、SARS等傳染病防治歷史教訓告訴我們:「揭露感染者隱私反而造成傳染病防治漏洞。」我們應該理性,而不是放任人性的懦弱讓病毒有機可乘。
公眾「知的權利」與憲法之「言論自由權」,在事務脈絡的關聯上係為最密切的。只是,「知的權利」是否存在於憲法位階中?似乎仍具疑問。因並非每一項人民權利的保障皆可或必需提昇至憲法保障之層次,必需權利具有普遍性及不可侵害性,才值得憲法保障。
政府往往是資訊流通中最大的資訊蒐集者。國家若能充分利用此一資源,並且能夠讓人民與社交平台共同運用、分享國家所擁有之資源,在這處處需要仰賴資訊的社會中,想必有助於提昇國家社會之競爭力,促進整體之進步與發展。基於這樣的目的,國家應盡可能地公開其所擁有之資訊;除非有害於國家安全、涉及個人隱私,尤以個人隱私之保護,係屬於憲法自由權之保護,不能輕易假藉「公益」之名而剝奪其權益。
人民與政府或社交平台之間本身就存在「信任默契」,失去信任,我們還需要政府或社交平台做什麼?
疾病逐漸轉化具有對人類社會特殊的社會語言,標記著一個人的生活型態與過去,甚至是一種「想像」。既然科學事實顯示—武漢肺炎並非「特定族群」、「特定區域」才會感染的疾病;而是所有人、地區都可能受傳染病;公開感染者及所在地,真有助於防治?所以陳時中部長說:「公開了以後,當然是好我知道,看起來很有道理。這個地方就好像是一個區域,我就盡量避開它。這樣好像說對我的防護是很好。可是事實上全面自我防護可能更重要,隨時注意手部的乾淨、通風的區域,因為知道了特定區域之後,是不是其他區域就放鬆了?」。
這就是回應某些人認為若不公開感染者及所在地,豈不是草木皆兵?
是的,既然傳染病是所有人、地區都可能受傳染,「全面自我防護」不是那些人、那些地區才要努力;誰敢保證自己是病毒的絕緣體?誰又敢保證目前沒有疫情的區域,下一刻不會變成重災區?標籤誰是感染者、區域,明顯強調「正常」、「不正常」或「我類」及「他類」的分際。也難怪許多可能已染病的朋友努力偽裝自己是「正常人」,填寫假資料、吃退燒藥、拒絕隔離趴趴走,為區隔「不正常的人」。
這樣積極偽裝正常的現象,還不是那些要求公開疫情資訊所挑戰的人性懦弱。要不全台灣都停止採驗好了,就不會有新確診案例,社區/醫院假裝沒有感染者,真有助於防治?你/妳確定自己沒有染病?你/妳要不要公開住宿處及所有接觸者的名字?
臉書執行長祖克柏創立臉書初衷就是落實開放與透明的文化平台,甚至將臉書總部打造全玻璃如大魚缸(註1)。臉書爆發外洩用戶個資醜聞後,飽受各界批評。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民主黨參議員杜賓,要求祖克柏公開住宿處及這週所有傳訊接觸者的名字,讓他結巴了8秒並拒絕回答,聲稱這是個人隱私且不該這麼做(註2)。
我們若只願獨享隱私的重要、好處;卻要求別人放棄隱私讓大眾知道,這樣的自私,也難怪一隻病毒就能揭露人性的醜陋。
也許,我們所存在的社會,還不夠成熟;也許,許多人自認為所執行的是『公平正義』;但有時卻不知不覺地表現的是『不公不義』!至少,我們微弱一擊,有機會泛起尚未成熟的社會,有機會反省、清醒。
台灣不僅是公共衛生的模範生,更是穩居全球守護人權的前段班,這樣的殊榮背後都是身為國際孤兒自力求生的成績,也是全台灣人需要持續努力的事。我們必需意識到要對社會負起責任,每一分的努力都能讓世界鬆一口氣,繼續讓世界看見台灣。
(註1) 臉書洩隱私聽證會 祖克柏被「拷問」結巴8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OCsHYMCuco
(註2)你要當無隱私的透明人嗎?臉書新總部全玻璃如大魚缸 – 風傳媒
https://www.storm.mg/article/48681
楊惠中
台灣露德協會/理事
2006年行政院衛生署衛生政策及實務研究/特優獎 得主
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
楊惠中(2020),「【病毒揭露人性醜陋】感染者是「不正常的人」嗎?」,蘋果日報,12月6日,論壇版。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0306/6ZOSBSHQOORTWNTCWUUOHQXU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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