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幫她分擔家庭照護
楊惠中
調查顯示,我國女性受雇者對家庭照護休假制度有很大的期待,而在「兩性工作平等法」中,要求雇主對受雇者的家務照顧責任有所分擔,分擔方式包括育嬰假、家庭照顧假或彈性工時。
兩性工作平等法中的家庭照顧者假由於併到勞工的事假中計算,對於勞工而言,不過是讓「家庭照顧」正式成為請假的理由,其形式意義恐怕大過實質意義。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家庭所得勢必會減少,且勞工擔心停職期間工作不保、升遷無望的情況下,也使得許多為人母親的婦女對此項措施裹足不前。
此外,兩性平等工作法雖有規定要訂定育兒津貼,但由於只針對有工作的婦女提供,而排除無工作的育兒婦女將造成公平性的爭議,導致行政部門遲遲未推動。再者,留職停薪、彈性工時、縮短工時、托兒設施或措施等規定目前僅針對有兒童照顧責任之員工設計,但台灣社會目前正面臨高齡化及少子化的人口趨勢,未來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法,也應一併規範企業將這些規定適用於有老人照顧責任的員工,並鼓勵企業辦理日間照顧、員工協助方案以支持員工的家庭照顧責任。
就業生態不斷地轉變,社會不若過往單純,事業得之不易,女性學經歷大幅提升,但仍免不了負擔家庭照顧的身分,就某些程度來說,似乎在懲罰婦女離開「應該」留在家庭的道德宿命。
兩性工作平等法至少代表社會不再將家務照顧完全看成家庭自身的責任,透過休假提供、健康保險保費延期繳納的利息承受,雇主與國家的確分擔了家庭的照顧責任;不過以留職停薪導向的制度,未對受雇者提供更周全保護,是未來亟待思考的方向,方能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女性的成就,不限於家庭。祝福每一位「專業」婦女,婦女節愉快!【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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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中(2006),「雇主,幫她分擔家庭照護」,聯合報,3月8日,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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