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21週年「國際兒童人權日」!

楊惠中

(NOWnews/東森新聞)

 

你/妳也許不知道,11月20日這一天是「國際兒童人權日」!因為在21年前的這一天(198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認定兒童是獨立完整的個體,兒童的基本人權、社會權、教育權以及健康權,都與成年人一樣需要被尊重和保障。這份公約目前已獲得全世界200多國的政府認可,超過任何一項其他「大人的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屆滿21年了!據統計顯示:「全球每年仍有超過10億兒童生活處境艱難,3000萬兒童缺乏糧食,每天有2萬9千名5歲以下兒童死於營養不良或其他可預防的疾病,每年仍約有150萬名5歲以下兒童因為不乾淨的飲用水和惡劣的衛生環境死亡;更有1億學齡兒童失學;全球有約1億2千6百萬名兒童從事危險工作,經常忍受雇主責打、羞辱或性侵害;每年全球約有1億5千萬名女童與7千3百萬男童曾遭受強暴,或生活在性侵害威脅下,加害者往往是親屬與週遭的人,如:『父母、老師、同學、雇主或照顧者……。』」

我們不禁要問:「那麼,臺灣的孩子是處在什麼樣的世界?大人為孩子塑造的生活環境是否友善?孩子的權益是否受到足夠的保障?這些年來臺灣兒童人權是否朝正確方向發展?」

「兒童權利公約」明確指出國家有義務以立法、行政及其他適當的方式確保兒童權益;父母或監護人共同負有養育兒童之責任;在處理兒童事務時,應遵循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但回顧臺灣今年一整年的兒童新聞發現:「『攜子自殺』、『販嬰案』、『兒童受虐』、『偏遠小學裁併』、「幼童墜樓意外」、『幼兒用藥/疫苗安全』、『兒童自殺』等事件仍持續攻佔各大媒體版面。」孩子的生存權、社會權、教育權、醫療權等各項權益受到嚴重的侵害,兒童的人權未獲得適當的保障,簡言之,有義務照顧孩子的社會並未發揮其應有之功能,值得大眾加以關注。

近日,五都議題延燒,候選人推出的競選支票,是否有顧及兒童權益?據兒童福利聯盟公布「兒童人權五都大調查」顯示:「五都平均兒少預算不到一成,對照兒少平均人口比例20﹪,明顯具有落差。五都當中,高雄市兒童的課業壓力最大;臺中市的兒童最愛上學,比率達八成五。臺南市有半數孩子覺得好玩的地方越來越少,快樂指數在五都八縣市中較低。未成年因為沒有投票權,更容易被邊緣化。調查又發現:『臺北縣是最願意投資教育的城市,臺中市、臺南市的教育經費投注吊車尾;高雄市國小全面開放課後照顧服務,做法可供其他縣市參考』。」另外,少子化的影響後果,小兒科醫師嚴重流失與不足的問題,加上城鄉差距日益擴大,臺中縣與臺中市相差3.8倍!

「我長大想當總統;我長大要當律師;我長大要當要開飛機……。」這是我們臺灣的孩子對於未來的夢想!然而,南非總理說:「她/他們不可能成為這樣的人,因為……,她/他們能活到30歲都成問題!」為什麼呢?因為南非愛滋盛行率約30%,在沒有藥物治療下,所有的夢想都變成不切實際。

南非的未來是如此;那麼,臺灣呢?孩子的生存權、社會權、教育權、醫療權等各項權益,沒有投票權的兒童,失衡又被忽略的基本人權,該怎麼辦?兒童的人權未獲得適當的保障,怎敢期待這個國家能夠善待長大後的我們呢?

英國、紐西蘭、加拿大等許多國家的中學、小學老師,都在這一天特別和學生討論兒童的「權利」,以及刺激孩子去思考自己和別人的不同。尤其在兒童權利已經受到相當保障的國家,關注焦點則擺在兒童福祉尚未完備的地區。

尊重兒童人權,不是唱高調!其實,從每天的生活就可以做得到!

 

 楊惠中(2010),「紀念21週年『國際兒童人權日』!」,NOWnews/東森新聞,11月13日,論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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